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涂装车间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涂装车间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就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公司”) 涂装车间有机废气治理(RTO) 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 项目编号:ZPMC(QD)-ZB-2022-063

  2. 2.项目内容:涂装车间废气治理(RTO)

    启东公司涂装房B/C/D房根据最新江苏省环保要求对废气治理,本项目包含设计、制造、安装、检测验收、后期运维等。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2019-2021年)承担的相关(治理工艺KPR+三塔RTO)业绩证明(提供不少于3例******m3/h及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需包含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检测报告等);

    (5)近3年的财务报表(2019-2021年);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9)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环保工程专项承包二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必须有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

    (11)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不分包转包承诺书。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及收取资质预审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 25日下午3时之前

    收取材料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3261 号 A 座 2807室

    招标中心联系人:刘海平

    电话:021-311*****139********

    报名邮箱:liuhaiping@zpmc.com;

    抄达邮箱:zpmcsupply@zpmc.com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恒丰银行南通分行

    帐号:851*****012*******

    税号:913*****667*******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投标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QD)-CGZB- -),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E-mail:


通信地址:


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有机废气治理 涂装 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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