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财务要求: 2.2.1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2.2.3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如应答人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音视频设备相关产品销售项目经验至少2个(含),且其中至少一个项目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 上述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合同所涉及的发票为准。应答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只计算单项合同和框架类合同下的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货物内容、双方签字盖章,框架类合同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无效,不参与本项目各阶段评审。合同原件被查。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 人员要求: 应答人为本项目配备客户经理1人,负责全程对接服务,应答人须提供该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近半年任意月份社保证明)(如劳动合同甲方和社保缴纳单位为第三方机构,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协议等证明文件,如提供社保证明则须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查询验证官方网址)等。 2.5 其他要求: 2.5.1 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2.4.2 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4.3 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2.4.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4.5测试要求:应答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配合开展测试,未通过测试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应答; (1)测试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测试时间及地点:在应答截止后、评审前组织开展测试,北京移动东直门办公楼。具体时间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测试相关费用:无。 (4)测试注意事项: i 应答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准备测试过程中涉及的全部产品及配件; ii 应答人需授权一名技术人员完成调试、测试,并接受采购方监督(技术人员务必携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应答人测试时所使用的样品须与最终交付的产品一致,且需承诺承担损坏买方设备或者对买方系统产生的一切损失,以上两条须提供签字盖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iii测试结束后,参与本次测试的人员须对测试结果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一式两份,应答人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