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骨干OTN、骨干配套及骨干光缆建设项目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骨干OTN、骨干配套及骨干光缆建设项目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骨干OTN、骨干配套及骨干光缆建设项目JD-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的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骨干OTN、骨干配套及骨干光缆建设项目JD-1标段S520*****000223*****001 已于2019年09月03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元) |
质量: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零事故”,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达90分以上 |
工期(交货期):OTN骨干及配套施工60天;光缆施工18个月 |
项目负责人:高见 |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 |
注册(职称)证号:******** |
企业业绩(如需要):1、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青山至羊昌段及羊昌互通)机电工程施工第31合同段 2、G76厦蓉高速(水格段)从江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CJDSG合同段 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四条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施工SFGZ-1合同段 4、G75兰海高速(贵州境)新寨超限超载检测站机电工程施工 5、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新增外场摄像头工程施工 6、贵州省北部区域高速公路(G75兰海高速贵遵段、G75兰海高速崇遵段)新增光缆吹缆施工工程 7、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光缆工程施工 8、清镇高速夏云、平坝收费站情报板供电及通信系统改造工程 9、贵遵路外场情报板增设与通信系统接入工程 10、贵州省水口至都匀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 11、G210沙文经三桥至扎佐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K26+370)下穿贵遵高速分离式立交桥光缆迁改工程 12、望安高速公路巧马收费站主干光缆迁改工程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汉唐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元) |
质量: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零事故”,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达90分以上 |
工期(交货期):OTN骨干及配套施工60天;光缆施工18个月 |
项目负责人:金海刚 |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职称)证号:******** |
企业业绩(如需要):1、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机电工程TH-D01标段 2、寻乌(赣闽界)至全南高速公路寻乌至信丰段机电工程JD1合同段 3、贵州省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4、湖南吉怀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JD1合同段 5、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 6、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电话:0851-********;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贵州省路网中心)电话:0851-********; 行业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
中标结果公示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09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路网中心)(电话:0851-********) 投诉。
招标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285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51-********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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