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2022年第19批)
九江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2022年第19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原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以及原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气瓶充装许可等相关特种设备行政审批项目的指导意见》(赣质监特发〔2014〕38号)等有关规定,以下单位经鉴定评审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科举报。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对举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据。市局政务服务科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电话:0792-*******、*******
2022年03月31日
附件
九江市气瓶充装单位资格拟许可项目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鉴定评审机构 | 项目 | 批准范围 | 备注 |
1 | 修水县白岭液化气站 |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九江分院 | 气瓶 充装 | 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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