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车施救及停车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车施救及停车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车施救及停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现阶段各供应商采取网络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宸晖竞磋(服务)2022-010号
项目名称: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车施救及停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车施救及停车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车施救及停车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1091C
方式:网上购买(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现阶段各供应商采取网络途径购买采购文件)
标书购买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电子邮箱:qhch2019@163.com
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竞磋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1091C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1091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1091C
传真:/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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