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2*****9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一标段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
001 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
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9日18时00分00秒---2022年04月24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公告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公告文件
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黑龙江弘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二次招标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1本次批次计划编号:202*****907*****
2.2分标编号及标段名称详见附件一:202*****907*****分包设置
2.3框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202*****907*****框架需求一览表
2.4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需求物资交货时,12小时以内完成配货并交货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需求物资交货时,12小时以内送达至指定交货地点
2.6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交货方式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框架内容的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批次所有标段均允许代理商投标。
注:1.同一投标单位,可对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中取1个标段。
3.4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义请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天前将可编辑问题澄清函(word可编辑格式,不接受PDF、JPG或者其他格式)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不接受其它方式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框架内容需求一览表
4.1本次招标采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9日18时至2022年04月24日18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sgccetp.com.cn/portal/#/)进行报名,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同报名方式。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0元。
4.4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
4.5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应答,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项目根据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采取“无接触接收应答文件”、“无接触开标”等方式完成相关工作。以下二种方式同步实施:
5.1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利用投标工具按要求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对应位置。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10:00时;
5.2 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及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递交至黑龙江弘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寄地址详见附件五:注意事项内详细邮寄地址)
接收方式:顺丰邮寄或现场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9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
5.2.1派送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不接受到付寄件,因派送问题产生延误的后果由应答供应商承担,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如邮寄过程中应答文件有丢失破损,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2.2 应答供应商须充分考虑纸质应答文件、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不能按时送达而造成应答失败的风险,建议选择顺丰邮寄并及时关注快递进度,提前考虑疫情期间快递配送时间,确保纸质应答文件、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在应答截止前送达,邮寄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电子版应答文件接收时间以快递派送人员送达投递地点“快递接收专区”且配合做好快递登记的时间为准。
应答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电子商务平台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伊春市林干校农机综合楼二号门市一层大厅
本次招标采取招标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1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公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9.2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9.3投标保证金按包收取。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注明“分标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9.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9日12:00时前。
9.5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
9.6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黑龙江弘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
9.7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处理。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以此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黑龙江弘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支行
财务电话:04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弘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春市林干校农机综合楼二号门市一层大厅
联系人:姜先生
邮 编:******
电 话:0458-*******
电子邮箱:hxsdlgs@163.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人: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5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弘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林干校东厢农机综合楼00单元00层04厅
联系人:姜工
电话:152*****800
电子邮件:hxsdl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办公用品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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