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压供电局2014年第五批次施工服务二次

超高压供电局2014年第五批次施工服务二次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2014年第五批次施工服务
二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委托,对“2014年第五批次施工服务”部分项目进行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年第五批次施工服务 业主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本项目招标编号为: GCCJ-2014-04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详见附件(具体见技术部分及资料):
2.3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2.4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一般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电力系统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14年 9 月 05 日至 2014 年 9 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2座18032室购买。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份数以投标标段数一致。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标明标段号、标段名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近三年(2011、2012、2013年)类似电力系统工程施工业绩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6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安排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蒙高宾馆四楼会议室
注: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携带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及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方面的内容均需提供原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联系人:李瑶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2座18032室
联系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152*****9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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