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聚丙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15万吨聚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云南云天化石化有限公司拟在云南安宁工业园区建设15万吨/年聚丙烯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项目简述 本项目位于安宁工业园区,以丙烯为原料,生产聚丙烯作为商品外售,项目占地面积约27.997公顷,投资为108134万元人民币。项目生产装置包括1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公用工程包括35KV总变配电所、空压站、消防泵房、循环水场等;辅助工程包括综合仓库、成品仓库、原料罐区、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事故池、机电仪维修、火炬等。 本项目以缓解西南地区供需矛盾。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西南地区化工行业的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 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气经有效措施治理后达标排入大气;根据现状监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所监测污染因子小时和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以及其他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通过预测,在各种气象条件下,正常工况排放的各种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污水就近接入园区管网排入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排水水质符合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排放量可以被其完全接纳。草铺污水处理厂工艺成熟、出水水质稳定,具备有利条件实施中水回用节约水资源,有利于区域水污染物控制和区域环境改善,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工业固体废物通过等外品出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园区统一收集处理后,无固体废物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经预测,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时厂界监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偶发噪声源火炬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中“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的要求,且由于本项目200m范围内没有村庄,故本项目所排放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一定风险。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危及周围人员、财产的安全的可能,但是发生的概率很低。项目位于安宁市草铺工业园区内,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等生态敏感目标,土地利用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环境风险较小。本项目风险的影响范围为862m, 在此范围内约770m处有一个居民点-柳树村,按园区总体规划柳树村属于计划搬迁村,此外无居民敏感点。建设单位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为控制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最终将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主要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包括除尘、火炬燃烧等。装置倒袋站、挤压机进料料斗、掺混仓、旋风分离系统等设有布袋除尘器,用于处理输送气体中夹带的粉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设置火炬系统一套,对于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烃类气体以及非正常工况时排放的烃类气体和少量氢气,经过火炬燃烧后排入大气。 项目排水雨污分流,清净雨排水采用明沟排水,流向厂区道路两侧的排水沟,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排水管网排入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场处理,不直接对外排放。草铺污水处理场近期(2015年)工程规模1.0万m3/d,远期(2020年)工程规模3.0万 m3/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AO氧化沟+高密度沉淀+BAF+V型滤池”,规模和工艺流程满足本项目及园区污水处理的需要。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固废送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在尽量综合利用的前提下,送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有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通过加强拟建厂界绿化,尽量减少夜间噪声的排汽的次数,以降低工程运行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方面,首先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组织好施工工作,尽量减少开挖扰动面积;做好弃方、余方的处置,不随意乱倒乱弃;对于开挖的基槽土,设置临时堆土场堆存,临时堆土场要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设置临时防护措施;厂区在施工期布设植物保护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并做好厂区绿化,美化环境。 本项目为了防止环境风险,采取了严格的防护措施。本项目涉及危险物料的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控制系统、监视、管理系统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为保证操作人员和生产装置的安全,根据装置情况设置安全仪表系统(SIS)。生产装置内可能泄漏或聚集可燃、有毒气体的地方,分别设有可燃、有毒气体传感变送器,并将信号接至火灾气体报警系统(FGS)。在控制室设独立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盘,可燃气体报警器与可燃气体报警盘之间用硬线连接。开/停车、装置操作波动或误操作设置安全阀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排放的可燃或/和有毒气体,送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在各工艺单元或厂房内设火灾检测器或手动报警装置,各报警区域设火灾区域报警控制器,在控制室设独立的火灾报警盘,并同时把报警信号送至消防部门。关键场所的火警信号与消防喷淋系统联动。同时,还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在生产运行前将编制完成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与地方政府应急机构的联系途径,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通知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时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 4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国家有关专项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行业准入条件,与云南省及安宁市总体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衔接,有利于新云南省资源的高品质开发和利用,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 本项目采用先进和清洁的生产工艺技术、体现了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经处理后污染物可全部达标排放。经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大气、声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因此,在认真落实本项目清洁生产、环保措施、风险等各项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5 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进一步信息了解的途径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采取以下方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现场查阅,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到查阅点咨询查阅相关信息。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草铺镇天安化工有限公司2号行政办公楼206室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在安宁市范围内进行。 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项目区内居民、环保专家、政府工作人员等,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仅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云南云天化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云 通讯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草铺镇金磷路82号 邮编:650309 电话Tel:****-******** E-mail: yththhy@126.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邮编:100012 联系人:李晖 电话 Tel:***-******** 电子邮件:E-mail: lihui@hqcec.com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14年09月09日至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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