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关于文昌市冯坡镇凤尾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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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关于文昌市冯坡镇凤尾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1年7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对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市土储中心负责实施的文昌市冯坡镇凤尾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审计。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中心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逐条对照问题梳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布置落实整改任务。现将审计发现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昌市冯坡镇凤尾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发现问题个数4个,截至2022年2月21日,已整改问题4个,整改率100%。

二、主要问题

1、项目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

2、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问题

3、项目支出不规范问题

4、与工程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缺失问题

三、处理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的处理意见是:根据自身职能要求,梳理内部各项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帐务处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针对合同签订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加强法律意识,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台帐等进行规范管理。

四、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审计指出,未建立采购管理制度。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三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经审计指出后,针对采购制度缺失、采购程序倒置等问题,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及法规政策,并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全面熟悉项目各项前期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二)关于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未建立与合同相关的管理制度,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五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合同无编号、无台帐、未归口管理,合同签订缺乏审批流程。

经审计指出后,针对未建立与合同相关的管理制度、合同无编号、缺乏审批流程等问题,市资规局督促和指导我中心加强整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建全合同审批流程及归口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目前已做到合同编号、建台帐、归口管理,并实行合同审批流程。

(三)关于项目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超范围使用项目专项资金和超时限使用项目专项资金等问题,不符合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第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是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的规定。

经审计指出后,针对超范围使用项目专项资金问题,我中心项目管理均由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其他劳务派遣技术人员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实际需要随机安排,主要协助项目的过程监管、阶段性质量验收及巡查抽查等工作。市财政局历来没有安排年度预算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用均从项目管理费中列支。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自2021年起,安排了综合事务预算经费,确保我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用,也保障了中心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针对超时限使用项目专项资金等问题,对完成财务决算后不合理支出的*****.96元(共6笔)。我中心已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的规定,对不合理支出的*****.96元(共6笔)进行调帐处理,已整改到位。

(四)关于与工程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审计指出,未提供任何与工程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工程相关业务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内部控制设计缺失、执行无效的情况。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经审计指出后,市资规局将指导我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海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文件汇编》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制定了《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项目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无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文昌市土储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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