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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宏路中心小学后勤服务类人员劳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清市宏路中心小学后勤服务类人员劳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jhtml">福清市宏路中心小学后勤服务类人员劳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04-1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宏路中心小学
乙方:南京海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JM[GK]*******-2的福清市宏路中心小学后勤服务类人员劳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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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需在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到岗并开始提供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中心小学;
4.3交付条件: 现场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负责学校的路面、操场、楼道、各楼层卫生间、活动室走廊、各功能室、会议室、地下车库、电梯、多功能厅等清洁打扫保洁及班级卫生维持,负责学校的垃圾每天定时清运,保证垃圾不过夜,负责校内的花草树木养护和花草修剪,负责信件报刊杂志分发等。负责学校内的水、电、照明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零星更换,水电工需持证上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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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按月完成后分校开具相应的合法完税发票(计算每人管理服务费方法:按中标金额扣除全年员工应发工资后按月份按人数分摊)给予甲方6所学校,各校按月一次性支付中标方服务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供应商须以非现金形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2022年5月1日开始至2023年4月30日止。
10、违约责任
(1)投标人中标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力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①投标人中标后,如果因中标人原因不按规定或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的; ②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③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 (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行政管理办法、规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3)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适当的人员调配,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对采购人需求作出响应,若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现场人员到岗,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采购人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力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各投标人需提供专项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投标人需承诺能够做到上述5项条款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清市宏路中心小学 | 乙方: | 南京海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51号 |
单位负责人: | 薛春晓 | 单位负责人: | 黎阳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9*****115 | 联系方法: | 138*****382 |
开户银行: | 福州海峡银行福清支行 | 开户银行: | 南京银行建康路支行 |
账号: | 100*****187****** | 账号: | 016101*******7334 |
签订地点: 福建福清
签订日期:2022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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