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肿瘤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格栅机更换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河南省肿瘤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格栅机更换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河南省肿瘤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格栅机更换购置项目

1.2 采购方式: 比选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招标范围:更换老化的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污水囤积产生有害废气净化),达到环保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更换格栅机(固态垃圾筛分),保证正常使用。

1.5 交货期:中标方在30日内将货物按招标方要求,并在招标方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1.6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1.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

1.8 质保期: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间中标方承担所有维护维修费用。质保期内,因产品故障影响招标方使用时,中标方需提供备用机,产品质保期也将做相应顺延。

1.9比选控制价:18.5万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2.4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采购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提供承诺书)

2.5比选申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象:申请企业】;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如果采购人发现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参加了此项目的申请,以最先报名一家为申请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等)】;

2.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2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2 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承诺书:内容包括: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与采购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加盖申请人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的PDF版发于邮箱(**********@qq.com),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待审核合格后将比选文件发至申请人邮箱。

3.3 备注

报名企业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比选信息

4.1比选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00

4.2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

4.3 比选地点:郑州市东明路河南省肿瘤医院门诊楼六楼小会议室

4.4 其他有关事项:比选时供应商应届时派授权代表参加

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视为比选申请人放弃参与本项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南省肿瘤医院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南省肿瘤医院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27号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371-********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报名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报名表.xlsx



标签: 除臭设备 格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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