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和平区集贤街59号公有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区集贤街59号公有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区集贤街59号公有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4-20 至 2022-04-25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区集贤街59号公有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区集贤街59号公有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区集贤街59号公有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0
最高限价(元):835,167.58
采购需求:

(一)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区集贤街59号房产,建成于1995年,建筑面积450平,一层,层高约4.5米,砖混结构,屋面防水、门窗、照明设施、水电管线、墙面棚面破损严重。本次修缮以达到使用功能为原则,拆除屋面防水、立面抹灰、部分房间瓷砖、部分隔墙、门窗、室内装饰装修、机电设施等,重新增加外墙保温,改造屋面保温防水,更换室外门窗、室内木门,安装散热器,砌筑部分内墙,改造卫生间,更换电箱电缆,铺设地砖,大白墙面,天棚吊顶,改造强电、网络系统等。

(二)技术要求

1、轻钢龙骨安装:

(1)次龙骨与主龙骨应紧贴密实且间距不大于1mm。

(2)墙边的吊杆距主龙骨端部的距离不超过300mm,排列最后距离超过300mm 应增加一根。凡在灯具、风口等处用附加龙骨加固、龙骨吊杆不得与水管、灯具、通风等设备吊杆共用。

(3)吊件应平直,不得有弯曲。

(4)各种连接件与龙骨连接应紧密,不允许有过大的缝隙和松动现象。

2、饰面板安装:

(1)预埋木橛的位置应符合龙骨分档的尺寸,横竖间距一般为300mm,不大于400mm。固定木龙骨的垫块应与木龙骨用钉钉牢,龙骨必须与每一块木砖钉牢,在每块木砖上用两枚钉子上下斜角错开与龙骨固定。

(2)半圆木装饰线,其位置高度小于1.5m 时,钉在木线中点偏下部,高度大于1.7m 时,钉在木线中点偏上部,以避开人的视线。

(3)线脚条安装牢固,线脚拼接严密,与墙面、平顶无间隙,各种线脚细木尺寸误差不得大于2mm。圆弧半径大的深度最大为木线厚度的2/5,间距最小为5mm。饰面板面上的孔洞、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4)饰面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5)饰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及损伤;接缝方法应规范要求。

3、地砖贴铺:

(1)磁砖的铺贴应符合规范要求,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2边长的边角料。

(2)板块类地脚线施工时,不得采用石灰砂浆打底。

(3)用1:2 水泥砂浆20-25mm 厚做为粘结找平层。使用勾缝剂或白水泥勾缝。

(4)面层表面的坡度应不倒泛水、无积水。

(5)砖面层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6)磁砖与基层之间粘接牢固,无空鼓。

(7)磁砖的预留缝隙宽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8)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平整。

(9)磁砖表面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10)磁砖勾缝或压缝应饱满、光滑密实。

4、木门安装:

(1)门窗框与墙体间需填塞保温材料时,应填塞饱满、均匀。

(2)门窗扇安装: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开启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

(3)门窗小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规格符合要求、螺丝拧紧卧平并且方向一致,插销开启灵活。

(4)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尺寸一致,平直光滑,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无缝隙。

5、乳胶漆粉刷:

(1)基层含水率小于10% 。

(2)所有微小砂眼及收缩裂缝均需满刮,以密实、平整、线角棱边整齐为度。

(3)第三遍涂料采用喷涂,喷枪采用1 号喷松,喷枪压力调节0.3-0.5n/mm2喷嘴与饰面成90 度角,距离为40-50cm,喷涂时应喷点均匀,移动距离全部适中。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水性涂料应密闭存放在0℃以上的室内。

(6)各种涂料的稀释方法、施工温度及使用方法等,应严格执行使用说明的规定。

6、灯具安装:

(1)固定灯具的螺钉或螺栓不少于两个,吊顶灯具的重量在3kg 以上时,应用螺栓固定。

(2)普通吊灯采用软导线自身做吊线时,只适用于重量在1kg 以内的灯具,大于1kg 以内的灯具应采用吊链。

7、配电箱安装:

(1)不同电流种类或不同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装在同一配电箱内,设有明显的标志加以区别。

(2)照明配电箱(板)的安装高度,无分路开关的照明配电箱(板),底边距地面应不小于1.8m,带分路开关的配电箱(板),底面距地面一般为1.2m。

(3)配电箱内装设螺旋式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的端子上,负荷线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8、开关安装:

(1)开关的安装位置便于操作、维修。

(2)面板或开关距地面高度设计为1.3m,距门框水平距宜在0.15-0.2m。

(3)同一室内的面板或开关,其开关方向应一致,向下为开,向上为关。

(4)灯具的控制开关,均应接在相线上。

9、插座安装:

(1)不同电流种类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一起时,应有明显标志加以区别。

(2)携带或移动灯具用的插座,单相者直用三孔插座,三相者应用四孔插座。其接地孔与接地线或零线接牢,禁止使用两孔圆插。

(3)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单相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

单相三孔及三相四孔的接地或接零线应在上方。

10、电线安装:

(1)墙内、吊顶内穿放电线必须设置金属、塑料管、禁止电线直接埋放墙内及吊顶上。

(2)所有电缆、电线的搁架或穿管时,不能有任何破损现象,对已完面的导线要及时进行相间绝缘测试,并做好记录。

11、卫生洁具安装:

(1)施工时不可随意敲凿结构构件。

(2)在錾凿操作时,禁止使用大锤敲击,以免引起整个结构的振动而造成钢筋和混凝土分离。

(3)洗脸盆安装

有沿洗脸盆的沿口应置于台面上,无沿洗脸盆的沿口应紧靠台面底,台面高度通为800mm。

洗脸盆由型钢制作的台面构件支托,安装洗脸盆前检测台面构架的洗脸盆支托梁高度,安装洗脸盆时盆底可加橡胶垫片找平,无沿盆应有限位固定。

有沿洗脸盆与台面接合处,用防霉密封胶抹缝,沿口四周不得渗漏。

12、屋面卷材防水铺设:

(1)施工防水层前将已验收合格的基层表面清扫干净。不得有浮尘、杂物等影响防水层质量的缺陷,在基层上先涂刷一道,稀释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在墙和挡水带等部位,按规范要求先做卷材附加层≥250mm。将卷材开卷摆正(落膜面向下),然后卷起一端,用喷火器烘烤卷材底面。当落膜烤至熔化,卷材底有光泽、发黑,有一层落熔融层时,用脚推卷和踏压卷材,使底层粘住。定住后再将另一端卷起继续进行。卷材之间的搭接用喷火器烘烤熔融后压紧,上下牢固粘结。

(2)铺帖卷材的基层必须清洁、干燥、平整。

(3)烘烤时,应加热均匀,不宜时间过长,以免烧损胎基。

(4)加热铺巾用脚踏压均匀,卷材边缘处溢出少量混合物为宜。

(5)墙脚和档水带处贴成园弧角不少于100mm。

(6)卷材翻上墙面高度为不小于300mm。

13、拆除工程:

屋面的拆除垃圾采用吊车、溜槽等方式转运至地面,严禁高空抛撒,室内拆除后的建筑垃圾人工倒运至室外,随拆随清,堆放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进行覆盖;使用符合规定的运渣车辆,对施工范围内所有必要附属物进行拆除、清理外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4、散热器安装:

(1)管道安装时要注意管道的坡度及坡向,严禁倒坡,系统水平支管需有0.3%的坡度,各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均为1%;各系统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最低处设置自动放水阀。

(2)管道从门窗或其他洞口、梁、柱、墙等处绕过,其转角处如高于或低于管道水平走向,在其最高点或最低点分别安装排气和泄水装置。

(3)系统主管分环路部位,不得直接采用T形连接,管道变径应用异径管箍或缩口焊接,横管采用偏心变径,立管采用同心变径,变径位置距分支点不大于300mm。

(4)散热器支管长度大于1.5米,应在中间安装管卡或托勾,散热器的支托架安装位置应正确,且埋设平整、牢固,散热器与管道的连接,必须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且散热器的必须使用石棉垫。

(5)管道安装应按规范要求设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留出3-5mm的间隙,并留有一定的偏移量,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15、网络系统

(1)弱电机柜安装:在跳线安装前要检查机柜、机架位置、规格、型号、外观 。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各种标识完整、清晰,安装应牢固,机柜接地良好。

(2)管内穿线:检查管端口加装护口要齐全,穿线时应注意:同一回路的网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不同回路的网线不得穿在同一管内,穿入管内的网线不允许有接头、局部绝缘损坏及死弯,网线外径总截面不超过管内面积的40%。

(3)网线连接:网线连接均要紧密无间隙且外包绝缘良好。

(三)一般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3.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材料要符合国家关于防火与环保的要求。

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业主直接使用的标准。

9.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商务部分

1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 项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59号

3 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并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2)付款:

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3)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4)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4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变更或签证,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须满足下列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

其它现行国家规范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7 质量保修期: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工程,为2年。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8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9 售后服务:本项目在工程保修期间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维修任务时,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人员2小时未到场维修,采购单位可自行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投标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

5.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

11 疫情防控:因政府防疫要求导致的工程暂停及延期视为不可抗力,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4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5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齐俭
电话:024-********-3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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