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0〕75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理工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理工大学巴南花溪校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85平方米;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共六层高,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36平方米;学生公寓和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对应地下车库为II类汽车库,停车位194辆,建筑面积8429.20平方米;数学研究中心共五层高,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9929.02平方米;以及道路、管网、电气、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业基地规划红线及用地界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基础工程、环境道路、永久围墙工程)、本工程相关高边坡支挡、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支护工程、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安装工程(含供配电及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电梯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含精装修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生化池工程、防雷、地基处理、防护工程、环境治理、道路标线、灯饰、室外给水、排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等综合管网工程及室外管线的外接等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特征描述,同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及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
(2)施工: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基础工程、环境道路、永久围墙工程)、装配式建筑、本工程相关高边坡支挡、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支护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含供配电及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电梯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含精装修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生化池工程、防雷、地基处理、防护工程、环境治理、道路标线、灯饰、室外给水、排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等综合管网工程及室外管线的外接及铺设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部分工程的内容和界限范围划分如下:
序号 | 专业及系统 | 部分工程的内容和界限范围划分 | 备注 |
一 | 土建工程 | ||
1 | 主体及环境 | 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学生公寓、车库和数学研究中心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
2 | 施工道路 | 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学生公寓、车库利用花溪校区3号门;数学研究中心需从校大门右侧新建施工道路 | |
3 | 环境道路 | 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施工(含人行道),并顺接至校区原有道路(含人行道) | |
4 | 临时围墙 | EPC 总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搭拆,与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隔断,自成封闭体系 | |
5 | 永久围墙 | EPC 总承包单位自行设计、实施并与花溪校区永久围墙统一,实现校区永久围墙封闭 | |
二 | 安装工程 | ||
1 | 配电及电气工程 | 数学研究中心配电房10KV电源取自位于花溪校区第一实验楼的 K2开闭所(电源来自李家沱变电站)预留回路。含开闭所至配电房电力通道、配电房高低压配电系统、配电箱、桥架、电缆、电线、线管、开关插座、灯具、充电桩系统等。 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学生公寓和车库新建10KV开闭所一座,含花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十组团及二食堂双电源供电,电源拟来自花溪校区附近变电站。含规划红线外(包括校区外)电力通道、配电房高低压配电系统、配电箱、桥架、电缆、电线、线管、开关插座、灯具、充电桩系统等。 备用电源取自已建不同开闭所下辖配电房的低压配电系统。 | |
2 | 消防工程 | 防排烟系统:消防排烟风机系统。 | |
消防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分别就近驳接校区现状常高压双水源DN300给水管。其中数学研究中心需要从明园B线道路边DN300给水管取一路水源。 | |||
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漏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监控系统等全套系统。新增消防主机并入现有消防主机网络,汇总后接入花溪校区博园二教消防控制中心,各区域新增消防报警点位,需接入现有消防CRT系统内,并能准确显示所有报警设备安装楼层位置,实现总控。 | |||
3 | 给排水工程 | 给水系统:就近驳接校区现状给水管。 热水系统:学生公寓配合热泵系统预留。 | |
雨水系统:建筑雨水系统以及室外消防道、山体边坡雨水就近排入校区现状主干雨水管网。其中车库优先考虑重力排水、数学研究中心兼顾蝴蝶山东侧片区雨水有组织排水。 污水系统:建筑污水系统,数学研究中心利用蝴蝶山东侧现状生化池及排出管线,须保障蝴蝶山东侧片区临时以及永久排水;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学生公寓和车库利用已建十组团生化池及排出管线,须保障十组团的临时以及永久排水。 | |||
4 | 通风空调工程 | 通风系统、多联机系统(含新风系统)、分体空调等。 | |
5 | 智能化弱电工程 | 从本建筑弱电机房接出的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基础网络信息系统须与校园网互联互通)、综合安防监控系统(安防网络独立专用,无缝接入花溪校区现有安防统一管理平台)、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门禁系统(预埋)、弱电机房及机房监控系统、充电桩控制采集系统、能源监控系统的设备、桥架、管路、线路等全部内容,并无缝接入花溪校区相关总控室。 | |
6 | 海绵城市工程 | 雨水花园、雨水回用系统。 | |
7 | 中水回收利 用系统 | 按规范要求。 | |
8 | 电梯工程 |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并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所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电梯的品牌及主要参数由招标人确认。 | |
9 | 景观绿化安装工程 | 电气系统包含景观配电箱、管路、线缆、灯具等全部内容。范围同土建专业。 | |
绿化给排水系统,含与海绵城市工程配合。 | |||
10 | 饮用净化水 系统 | 包含饮用净化水系统设备、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支付管理)等。 | |
11 | 临时用电 | 由 EPC 总承包单位自理,施工电源取自附近已建校区配电房或箱式变压器或户外配电柜。 | |
12 | 临时用水 | 由 EPC 总承包单位自理,施工水源取自附近校区现状给水管预留阀门处。 | |
三 | 精装修工程 | ||
门厅、卫生间、电梯间、电梯间前室、候梯厅、会议室、接待室、国际数学报告厅、教研室、学习研讨及心理谈话室、图书阅览室(厅)、学生作品展览馆、多媒体研讨室、案例室、党员活动中心、健身房、院士工作套房、主任工作套房、各类活动室、休息区、茶歇交流区、休息室、教师休息室、茶水间等区域 |
(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负责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防雷、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 日历天(含完成施工图审查所需的时间);
施工工期:390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下列三项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累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合同满足或多项合同累计满足均可)的科教文卫建筑(指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类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至少包含设计、施工)业绩。
(2)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业绩。
①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具有累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合同满足或多项合同累计满足均可)的科教文卫建筑(指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类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②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累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合同满足或多项合同累计满足均可)的科教文卫建筑(指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类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其资格条件必须共同(以联合体协议任务分工为准)具备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的相应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责任。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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