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区物流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物流工程F+EPC总承包项目

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区物流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物流工程F+EPC总承包项目

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物流工程F+EPC总承包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区物流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大行审备〔2022〕246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区物流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悦达港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物流工程F+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港区

2.1.2建设规模:建设总投资*****.02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701.0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06万元装卸工艺设备费3647.9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1、仓储区布置4座钢材仓库(戊类仓库)及6座件杂货仓库(丙类仓库),总建筑面积*****?O(包含所有装卸所需的设施设备),仓库顶均铺设光伏板进行发电。为满足港区车辆的通行,场区内设置1条主干道,仓库周围设环形道路,主干道宽15m,环形道路宽9m。 2、辅建区位于园区西北角,新建综合用房1座建筑面积2700?O,共5层;设置2座园区进出大门;污水处理间1座、供水调节站1座,相应配套建设变电箱、停车场、景观绿化、辅建区出入口等设施。园区四周设置围墙及绿化带,围墙总长1700m,绿化面积4470?O。

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保留对项目调整的权利,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规划方案设计、地质勘察、方案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大丰区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达到业主方要求和工程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取得有关部门初设批复和图审合格证。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二年成活率达100%,养护期两年。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物流工程的项目融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融资要求

(1)融资规模:融资额度为20000万元。

(2)融资成本:IRR年化7%。

(3)融资资金形式:现金、债券投资或融资租赁,不接收银行保函、保险单和担保等其他形式。

(4)还款期:还款周期暂定二年(自资金到账日起算),具体融资方式、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洽谈。

5融资要求:在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网上发布5个工作日内,融资款项按招标人要求到位,如定标候选人的融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的,招标人不与定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定标候选人承担(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2.2.2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规划方案设计、地质勘察、方案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

(1)所有规划方案设计、地质勘察、设计方案深化、优化、扩初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

(2)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①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给排水、电气(强弱电)、仓储物流设施设备等;②综合管网管线、景观、道路、路灯、亮化、智能化系统、围墙(如有)、太阳能发电系统等附属工程;③绿色建筑设计(含绿色建筑策划咨询)等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变更设计,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所需相关资料。

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设计和专项设计,设计成果深度需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设计费用,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若总承包单位不具备某一专项设计资质的,由其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负责,委托的专项设计单位须经招标人同意。

2.2.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①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总承包(含桩基、降水(如有)、设备基础、外墙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含防火门、其它门窗等)、防水、保温、一般安装工程、内装、电梯、消防、通风、监控、报警系统、智能化、给排水、化粪池、停车场、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②道路、配套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亮化、照明、通信、供电(含弱电和强电)、标牌标识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材料及设备均由总承包负责采购、施工、安装、调试。

注:①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如果

是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和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项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两种)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6)本工程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5年内。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3.2自20212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12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12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醒:不得拒绝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项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签章即可;③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3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 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6.2.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6.2.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6.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6.2.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6.2.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3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6.4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6.5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2.1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

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5209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中共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悦达港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8楼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0515-********

联系人:王承斌 联系电话:187*****9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B座6楼

联 系 人:周宏康联系电话:156*****326

联 系 人:吕志发 联系电话:185*****709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作者:盐城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储物流 物流项目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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