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摩园区二期工程(室外配套)施工招标公告
汽摩园区二期工程(室外配套)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县保障性住房汽摩园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2]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解决外,其余部分由业主自筹。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本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玉环县汽摩园区A-4-5地块。总用地面积711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2116平方米。 2.2工程预算造价:*******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给水、围墙、岗亭、景观、亮化、绿化种植土回填及苗木种植并养护一年(成活率要求1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不超过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须为投标主体)。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相关人员须通过台州市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3.4投标人为台州市外企业的,须出具有效的《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6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9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办理。 7.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辉 联 系 人:林婉婉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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