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家具及其他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家具及其他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家具及其他设施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货物/家具用具/沙发类/其他沙发类,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床上装具/被罩,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床上装具/被面

采购单位塔城边境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塔城地区公告时间2022年04月19日19: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玉洁
项目联系电话153*****513
采购单位塔城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塔城市新南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警官 090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25号(原地区公安局办公楼)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玉洁153*****513

项目概况

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家具及其他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25号(原地区公安局办公楼)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D2022-15

项目名称: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家具及其他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轮训队采购安装一批家具及其他设施(生活单人沙发、茶水柜、小茶几、学习桌椅、餐桌、地毯、床罩、被罩、自助餐炉、自助汤炉、不锈钢水箱、装饰画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报价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出具响应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服务的经营权);(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无;说明: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25号(原地区公安局办公楼)110室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25号(原地区公安局办公楼)110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25号(原地区公安局办公楼)110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塔城市新南街128号        

联系方式:吴警官 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25号(原地区公安局办公楼)110室            

联系方式:闫玉洁153*****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玉洁

电 话:  153*****513

 

标签: 边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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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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