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知市坪乡黄家舍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4年度知市坪乡黄家舍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 | 标段号 | 合理定价(万元) | 建设地点 | 备注 |
永州市新田县2014年度知市坪乡黄家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一标段 | 65.82 | 黄家舍村 | |
第二标段 | 102.55 | 黄家舍村 | ||
第三标段 | 69.34 | 黄家舍村 | ||
第四标段 | 98.84 | 石溪村 | ||
第五标段 | 74.13 | 石溪村 | ||
第六标段 | 71.41 | 石溪村 | ||
第七标段 | 65.27 | 山口村 | ||
第八标段 | 97.86 | 山口村 | ||
第九标段 | 60.19 | 山口村 | ||
第十标段 | 65.85 | 知市坪村、小明路村 | ||
第十一标段 | 99.43 | 知市坪村 | ||
第十二标段 | 60.19 | 小明路村 | ||
第十三标段 | 91.83 | 山口村、知市坪村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在近三年有至少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烟基项目或国土整理工程,已竣工的工程必须有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
3.2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到项目实施、工程结算、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必须是同一人,中途不得变换,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必须有类似工程经历,提供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由甲方法定代表人出具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施工证明,竣工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代理人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经验,且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较强。(2)是否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监管。(3)是否有稳定的专业施工队伍和必要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较好,承建的工程质量好、标准高。(注明项目年度、地点)。施工证明要有出具证明的(甲方)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才能生效。
3.7在2013年度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永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结果为准)。在全市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承担两个以上标段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中,如有一个标段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取消该施工企业的投标资格,但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受聘于其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在上一年度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4日(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 9:00至11:30,15:0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
5.2 报名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各投标人可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
5.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施工证明以及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外省施工企业要求提供“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和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他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并由公司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相同的以先提供的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成功后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其他资料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1在2013年度新田县农开办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考核,并经市农开办竣工验收审核确认,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4分,第三名的加3分。但施工企业不单独享受加分,投标人不是原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不加分。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9.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龙泉路50号
联 系 人:邓炅勇
电 话:138*****9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车站路(区法院对面)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1*****613 ,****-********
邮箱:********9@qq.com">********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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