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血站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中心血站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市中心血站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4-078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中心血站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范围:一标段:汽车发电机;二标段:专用储血冰箱;三标段:干式融化箱、手持热合机、热合机;四标段:无菌接口机;五标段:血液标签打印机;六标段:全自动血压计;七标段: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八标段:加样枪及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五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授权的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商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三、四、六、七、八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 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还应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以及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授权的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沧州市运河区网通新区B座7号楼3单元202室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4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沧州市宏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刘云云
联系方式:****-*******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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