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赴素质教育基地往返车辆招标公告
小学学生赴素质教育基地往返车辆招标公告
根据东教发(2014)131号文件安排,我校五年级学生将于9月22日赴东台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参加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接送学生车辆本着运营安全,交通费合理的原则,经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交通运输单位。
一、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东台市南沈灶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往返市教育实践基地(永丰林生态园北侧)服务车辆项目
二、资格要求
⒈提供运输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法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承载能力的车辆运输公司提供10辆或10辆以上的车辆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如有其他公司车辆的,要持有车辆所在单位认可的授权委托书)、车辆座位保险每个座位保险额不得低于40万元的有效保险手续等复印件;
⒉驾驶员有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手续;
三、投标须知
⒈投标人必须是本单位法人或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受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法人授权他人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法人签署的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参加招投标;
⒉投标时需提供该公告第二项资格要求资料的复印件两份;
⒊投标时需缴纳20000元投标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学生安全接回学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当场退还;
⒋安全服务承诺书等有效文件;
⒌投标者中标后,招标单位与中标人所在公司签订交通及安全合同。
四、投标方式及定标方法
⒈本次招标采取限价范围内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学校在开标前不公布最高限价。
⒉报名单位少于三家时,在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⒊采取一轮报价的方式,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各有效投标报价,报价最低且低于学校确定的最高限价者中标,如最低报价出现相同时,则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者为止。
⒋投标人所投报价都高于学校预先确定的最高限价,则组织重新报价。
五、招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监督交通运输单位。
⒉协调解决运输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六、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⒈严格按招标文件进行;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责令停运,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运输单位承担。若出现安全问题,造成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运输方的责任。
⒉协助招标单位协调解决运输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⒊对运输安全负全责。
七、付款方式
学生安全返校后,凭有效发票,支付款项。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⒈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6日上午9时止。
⒉报名地点:东台市南沈灶镇小学
联系人:宋书明 电话:138*****856
⒊开标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时
⒋开标地点:东台市南沈灶镇小学科艺楼二楼会议室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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