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科实验室整体环境建设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刑科实验室整体环境建设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邵阳市公安局刑科实验室整体环境建设装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邵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邵阳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刑科实验室整体环境建设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邵阳市北塔区田江乡高撑村

2.3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工程内容为:刑科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刑科所实验室家具生产制作及安装工程、刑科所实验室通风设备管道通风系统工程施工、刑科所实验室仪器设备供气管道系统工程、刑科所DNA洁净实验室装饰装修及洁净空调系统工程、实验室废水处理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391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免费保修期不少于一年

2.7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机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配置,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本公告发布后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4 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具体内容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以及实验室建设的其他要点。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6万元 ,采取 银行转帐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 年 9 月10日至2014 年 9月1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佘湖桥西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标资料。

7.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份,其它资料1000 元/套,在领取资料时缴纳。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9 月30日9时 0 分,地点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邵阳市佘湖桥西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2014 年 9月30日9时 0 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技改电力装饰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公安局

地 址:邵阳市红旗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0*****3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佘湖桥西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话:133*****13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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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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