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巫山县官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4]1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中央环保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官渡镇三堰村、水库村。
2.2建设规模及投资:新建三堰村污水处理一座(35 m3/d),污水管网总长2100m;水库村污水处理站一座(25 m3/d),污水管网总长3200m,合同估算价160万。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布的《巫山县官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重庆市环保行业协会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废水)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
3.4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10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8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的答疑补遗及通知等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4年 9 月15 日14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邮箱(********6@qq.com">********6@qq.com),将疑问的纸质文件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 2014年 9 月 16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如果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0 月 9 日 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净坛二路36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汇26楼
联系 人:陈老师 联系 人:李老师
电 话: 182*****638 电 话:023-6321072
传 真:***-********
2014 年 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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