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龙华厂区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关于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龙华厂区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报审的龙华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龙华镇柳村村太和经济合作社桥头(土名),竹园村黄新经济合作社龙背(土名),该项目由两宗用地组成,其中宗地一:《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0)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权利性质为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博自然资地字第**********-0014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该用地挂牌号为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19〕14号,挂牌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计算指标用地面积*****.85㎡,容积率≥1.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8㎡,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2个。
宗地二:《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权利性质为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博住建地字第**********-033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该用地挂牌号为博国土资(用地)挂字〔2016〕23号,挂牌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2个。
合宗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经已按规定程序于2022年3月4日第十七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2-3次)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合宗后可用用地面积*****.0㎡,合宗后计算指标用地面积*****.0㎡,容积率1.3≤far≤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建筑系数≥35%,绿地率15~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其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厂房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配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配置,(高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比例≥70%)。
送审总平面方案指标: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23㎡,计容建筑面积*****.48㎡(其中生产厂房计容建筑面积*****.52㎡,仓库计容建筑面积3188.74㎡,生活配套计容建筑面积8941.02㎡,门卫计容建筑面积43.20㎡,),不计容(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347.82㎡,建筑占地面积*****.33㎡(其中办公、宿舍建筑占地面积2178.96㎡,占比2.36%),容积率1.35,绿地率19.94%,建筑系数47.77%,停车位310个(其中地下车位0个,地上241个)。项目由2栋1层钢构厂房(高度H=15.15米)、2栋4层砼厂房(高度H=21.9米)、1栋1层钢构仓库(高度H=15.15米)、1栋6层砼宿舍楼、1栋1层钢构饭堂、以及两间门卫室组成。钢构厂房生产危险性类别为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类;砼厂房生产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本总平面方案已按程序于2022年4月15日经十七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七次(2022-5次)会议通过。有关该总平面方案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luo.gov.cn)、现场和我局查询。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附件: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龙华厂区总平面方案-Model.pdf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0日
标签: 区总平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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