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检定站DN100检定台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水表检定站DN100检定台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因厦门水表检定站DN100检定台更新改造工程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厦门水表检定站DN100检定台更新改造

二、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日历内

三、工程地点:厦门水表检定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楼,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六、对本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的,请以电话、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地 址: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楼 邮 编:361008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传 真:****-*******

七、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由收款人出具相关证明。

开户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莲前分理处

帐 号:****************0015

八、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九、开标时间:2014年9月30日上午 10:30时

十、开标地点: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楼

十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时,必须在开标一览表(附件2)填报工程所需产品及材料包含生产费、运杂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费和税金、售后服务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原件备审)。

3、★投标人应具有水表检定装置改造工程经验及资质,投标人必须至少有产品研发成熟投入市场6年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资质的有效证明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投标人经验、资质评审的必要条件。投标方必须保证招标方在使用其中标产品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完全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所供设备相关安检部门检测合格证书、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货物经销代理证明或授权书(生产商)、主要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及检测报告、售后服务承诺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中要求的完整的系统和服务支持,必须提供给招标方一个整体的技术方案,同时负责完成系统建设及与其它系统的链接,并对每一项要求的实际指标进行说明,是否满足其要求。

7、承包方式:本工程为中标方包工包料,中标方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如需分包,须经业主同意。

8、对本招标文件未提出,但投标人方案已具有的功能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详细说明,同时可根据所选系统方案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和报价,作为附件提供。

9、本技术规范书的内容或技术指标上如果存在错误(包括印刷错误)投标方可在技术建议中提出,经双方确认后可对错误内容或技术指标进行修正。

十二、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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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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