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广场人行天桥工程-电力迁改项目投标邀请书
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广场人行天桥工程-电力迁改项目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致各投标单位: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漳州汇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云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广场人行天桥工程-电力迁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1】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长泰县雯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元),发包价为:*******.8 元(含暂列金*****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因人行天桥建设需角泰路、兴泰广场片区人行天桥工程范围内的电力杆线(10kV里洋 |‖ 回#8-#12杆、10kV兴锦线、兴华线#38-#41杆)进行迁改;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元),发包价为:*******.8 元(含暂列金*****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筑〔2018〕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泰县雯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京元路341号三楼)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购费用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4 月25 日上午10: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玖元整(¥*****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前,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京元路341号三楼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04 月25 日上午10:30:00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函在漳州市长泰区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经济开发区,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陈先生,传真:/
联系人:0596-*******
招标代理机构:长泰县雯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路341号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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