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乘用车所建设—IT机房工程招标公告
技术中心乘用车所建设—IT机房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4959JC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乘用车所建设项目已由长汽开管经字【20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IT机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乘用车所建设项目—IT机房工程
2.2工程概况:本项目范围内的IT机房位于乘用车所园区内R&D设计大楼北楼一层A段(建筑面积约为2794平方米,具体参见平面图,不包含卫生间、楼梯间),规划有IT机房、IT测试试验室、设备安装室、设备调配室、设备发放室、会议室、桌面维护室、新风机房、强弱电室、走廊等。IT机房作为建设单位自用,在IT机房需设置高密度设备区、低密度设备区一、低密度设备区二,并配套有更衣室、监控室、故障诊断测试间、备品备件室、空调间、钢瓶间、换热器间、接入机房等辅助区间。本项目中的IT机房需按GB50174-2008 A级及其它相关标准设计及施工。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以北,大众街以东,凯达北街以西,丙九路以南。
2.5计划工期: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成立年限不低于10年;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1—2013年度)至少有1项总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机房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到吉林省建设厅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投标报名(资格后审),从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施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施工及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施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6)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不含图纸押金),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分,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办公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063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孙高超
电子邮箱: zzjl89302155@126.com
日期: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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