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HGC[DY]*******作者:漳州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2-04-20 10:44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QHGC[DY]*******

2、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
1-1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1批*******
*******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漳州正兴医院漳州市芗城区北环城路1609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各投标供应商的授权投标代表,必须是各投标供应商的在职员工,且须提供各投标供应商近半年为其授权投标代表缴交的社保或医保证明材料(注:1、社、医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起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属单位为准;2、至投标截止之前,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供应商,则须提供成立之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供应商为其授权投标代表缴交的社保或医保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4-20 10:44;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4-24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4-25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国贸润园35幢904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4-25 09:00,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国贸润园35幢904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漳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姓名:黄警官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联系方法:138*****960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李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

联系方法:0596-*******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04-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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