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的公示
关于兑现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的公示
关于兑现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的公示
根据《泾县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泾政办秘〔2021〕34号)和《泾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经企业申报、县文旅局审核,并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予以兑现,现公示如下:
一、举办文化旅游活动奖励8.22万元
(一)水墨汀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奖励7.5万元。举办水墨汀溪景区开园十周年庆典暨泾县旅游推介会和泼水节启动仪式等。申报支出31.03万元,审核奖励7.5万元。
(二)泾县吴鸿泰旅游开放有限司奖励0.72万元。举办“清凉一夏 嗨在汀溪”汀溪乡夏季泼水节。申报支出39.4万元,审核奖励0.72万元。
二、举办专项旅游推介活动奖励2.4万元
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奖励2.4万元。举办2021年蚌埠旅游联盟泾县推介会。申报支出8万元,审核奖励2.4万元。
三、开展主题营销活动奖励16万元
2021年全年共组织开展6个主题营销活动,根据活动情况综合评定:
(一)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查济、黄田、赤滩和马头祥4个景区),奖励6.5万元;
(二)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桃花潭景区)奖励4万;
(三)宣纸文化园奖励2.5万元;
(四)水墨汀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奖励2万元;
(五)绿林谷景区奖励1万元。
四、旅游品牌创建奖励3.8万元
(一)安徽青檀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1万元。在安徽省文旅厅组织举办安徽省精品研学旅游线路暨优秀研学课程设计大赛中荣获“研学安徽?发现美好”精品研学旅游线路铜奖。
(二)组织参加各类会展奖励2.8万元。
1.安徽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奖励0.5万;
2.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奖励0.1万;
3.宣纸文化园奖励0.35万;
4.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奖励0.05万;
5.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奖励0.05万;
6.安徽水墨汀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奖励0.05万;
7.月亮湾景区奖励0.05万;
8.绿林谷景区奖励0.05万;
9.宝峰岩景区奖励0.05万;
10.泾县力达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0.05万;
11.泾县云岭红旅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奖励0.2万;
12.安徽省泾县润发梳业有限公司奖励0.3万;
13.安徽月亮湾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奖励0.2万;
14.安徽百花汇生态蜂业开发有限公司奖励0.4万;
15.安徽省泾县三兔宣笔有限公司奖励0.4万。
以上奖励费用共计30.42万元。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宣传营销股。
联系电话:0563-*******?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2年4月20日
标签: 文化旅游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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