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公告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公告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公告 |
2022年04月20日 14:22 |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namespace prefix = "o" /> 委托评估机构公告 (2022)新4321执149号 本院拟定于2022年4月22日13时(星期五),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屯镇某厂房内的设备进行网上电脑系统随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请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于2022年4月22日12时之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 注:若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直接确定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 哈力木江·马木提联系电话:180*****100 联系地址: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注意事项 一、1、需经高院和中院审核通过并在我院备案的评估机构;2、机构所属地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正选机构,中签2、3按顺序依次为备选机构; 三、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后,须三日内到法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逾期将委托备选机构; 四、自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之日起,实地勘察以后须在十五日内出具评估报告,需延长评估期限的先经过法院同意; 五、评估机构需提供电子评估报告及现场电子照片至少五张,可通过附带存储光盘或者联系承办法官网上发送; 六、当事人要求出具发票的,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本案需提供相关评估资质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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