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永昌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1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兰溪市永昌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二期)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永昌街道20个村的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厌氧池、生态湿地、格栅井等。

Ⅰ标:钱村、后胡、朱排、旧宅、清风亭、新桥、下方、竹林、社峰、水楼10个村,工程造价约309万元。

Ⅱ标:下孟塘、夏李、溪童、兰塘张、胡思、姜坞底、井头童、桥头、项村、樟三10个村,工程造价约278万元。

二、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企业,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交纳清单)。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5日下午5:00时前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5、从业人员的“沼气生产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证书;

6、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建造师社保交纳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允许报名单位参与多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联 系 人:何女士 叶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888(687888) 139*****812(561812) ****-********

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兰溪正大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0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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