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润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检测)第二次
关于山西润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检测)第二次
关于山西润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检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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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14:51 |
1、案件编号:(2022)晋0404证技第17号 2、评估事项:对山西润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称的生态净化渠、生态滞留塘、水体植被工程、附属建筑物、其他建设工程即现场设施的损毁与被告华晟荣煤矿的开采行为及建筑物用地的自身地质因素、原告自身修建行为、建筑物自身质量等因素之间的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山西省范围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2022.4.20--2022.4.22 5、联系人:裴国青178*****118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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