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预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预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缓解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现场审核材料的压力,提高现场审核的效率,节约企业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按照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预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事项
“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预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北京市科技企业服务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有过类似工作经验,丰台区注册的市属中小企业优先。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科技研发和管理能力。
(三)项目团队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五)项目承担单位或编制团队需要拥有完成高新技术企业预审系统的服务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系统或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工作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预审系统服务。实现企业系统注册申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自动判断达标情况并计算综合分值,并给出相应的评价说明、审核、关联科技部网站等功能。
2.系统技术支持。提供客户服务人员及热线,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工具,对系统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技术指导。及时完善升级,确保系统运行及信息安全。
3.数据分析支持。对预审系统数据进行查询、分析等支持。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预审系统”项目工作方案、项目明细报价、单位简介(不超过200字)及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tkxjgxk@mail.bjft.gov.cn,邮件名称:高企预审系统+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费用不超过15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四)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白蛟龙;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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