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05月第一批次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05月第一批次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状态 | 正在招标 | 采购项目编号 | ZXGS-2022-TZ-B-WZ-0501-GKZB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05月第一批次物资公开招标项目 | 采购类型 | 物资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4-27 17:00:00 | 开标(截标)时间 | 2022-05-10 14:00:00 |
开标地点 | 泰州开泰宾馆三楼 | 招标人 | 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B座8楼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 | 联系人 | 姜洪 |
联系电话 | 189*****35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项目介绍 | |||
公告文件 | 下载公告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 |
招标标段编号:ZXGS-2022-TZ-B-WZ-0501-001
招标标段名称:泰州地区数字化保电项目环网箱智辅采购
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项目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采购人: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目 录
四、技术文件(包括对技术规范的应答、技术数据表、图纸等),须提供详细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片。
五、试验(包括鉴定证书一览表及对应的鉴定证书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一览表及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第一章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类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靖江兴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泰兴市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兴化市兴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类别 | 招标项目名称 | 具体物资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数量 | 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一次设备 | 泰州地区数字化保电项目环网箱智辅采购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18 | 参照技术规范要求 | 2022/6/20 | 姜堰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19 | 泰州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49 | 靖江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8 | 泰兴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30 | 兴化 | |||||
2 | 装置性材料 | 2022配网工程成本01分支箱智辅采购 | 分支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32 | 参照技术规范要求 | 2022/6/20 | 兴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7)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的要求详见附件一“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列。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0日12:00至2022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ET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招标文件。
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ETP2.0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ETP2.0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ETP2.0账号和密码,以及电子钥匙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仅指投标保函,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下午14:0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相应的投标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采用投标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查验回单原件同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19号新纪元开泰宾馆三楼 陈飞收)。
投标信息系统:
(1)ETP2.0(https://sgccetp.com.cn/portal/#/)。
(2)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以下简称: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
投标工具:
(1)国网离线投标工具(对应ETP2.0)。请各投标人在ETP2.0国网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
(2)江苏离线投标工具(对应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请各投标人在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离线投标工具。(非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会员无法正常使用该工具,请在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首页点击“注册”并按照指引及时注册会员)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25-********。
递交流程:
(1)请投标人至ETP2.0系统首页(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导入ETP2.0系统下载的sgcc数据包,完成ETP2.0系统供应商投标工具上价格填写,最后在ETP2.0系统供应商投标工具上填写价格(含报价明细文件)、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报价至ETP2.0系统(获取招标文件之后可操作);
(2)请投标人至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导入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会员登陆后下载的离线应答文件上传包,完成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开标文件包含在商务文件内)的上传,投标文件必须于投标截止前上传至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指定位置(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一个工作日可操作);
(3)各招投标信息系统所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意事项:
(1)价格部分按分包上传,以ETP2.0内容为准。报价明细文件为Word或Excel可编辑不盖章版文件(多个文件可分别添加)。
(2)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江苏离线投标工具)上传为准。
(3)如有资质业绩凭证单,提供数据均应当是通过国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组织核实过的数据,未经核实的数据,投标人递交的凭证单将不做评审。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保函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投标保函除外);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投标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填写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
5.4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部分投标人已成功上传至国网江苏采购网站的电子文件解密失败时,代理机构将及时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共信息”栏和“国网江苏采购网站 —通知公告”栏对解密失败的标段及投标人进行通知公示,请相关投标人在通知公示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最终版电子文件(不包括投标函及附录)重新加密、签名,并上传至国网江苏采购网站。最终版电子文件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江苏采购网站的最后一版投标文件,可使用国网江苏采购网站离线工具提供的“导出最后提交文件”功能将该文件导出,但不得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的任何内容,否则将导致验证不通过。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加密上传文件、擅自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或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等造成评审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年度保证保险、年度保证金、批次保证保险、批次保证金、批次保函中的任一种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如按批次办理保证金,各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以此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汇款时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阿拉伯数字半角格式,严禁填写除上述注明摘要信息之外的字符,否则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将盖有银行印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
b.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联系进行线上保单校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1F,联系人任荣,联系电话185*****603),同时将保单扫描件根据离线投标工具提示上传。为保证保单及时有效,请尽早办理。保险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保费不退还。
c.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查验回单原件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保函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送达的投标保函原件和查验回单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并签收。请各投标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考虑节假日及快递的原因,以免影响投标。
7. 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在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19号新纪元开泰宾馆三楼开标大厅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可登陆ETP2.0使用本人CA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 评标办法
本批次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重设置(%) | 备注 | ||
价格 | 商务 | 技术 | |||
1 | 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 | 60 | 10 | 30 |
10. 授标原则
本批次不采用标包限授。
11. 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与推荐原则
评委会经评审,技术和商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3,则否决该标包全部投标。
12. 其他事项
11.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1.2本次招标标段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要求具体见附件二“最高限价”。
1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22年04月30日17:00将澄清问题上传至ETP2.0相应位置。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ETP2.0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ETP2.0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11.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请各位投标人登陆网上服务大厅(https://bid.js.sgcc.com.cn/tyzb),在企业信息维护中填写完整的开票信息,招标公司据此开具相关发票(招标代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该信息填写错误或未及时填写该信息导致发票开具错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1.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主要部件/原材料的供应商、型号需唯一并足额(100%)响应,否则投标人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11.6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8楼
咨询范围:招标项目相关疑问、澄清
联系人:姜工189*****350、陈工189*****462
咨询范围:系统上报相关疑问
联系人:姜工189*****350
咨询范围:财务总咨询
联系人:陈工189*****115
招标人: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凤凰西路102号
联系人:姜堰新光公司(田大明,138*****308),靖江兴力(瞿梁139*****176),泰兴安能公司(黄小红134*****543),兴化市兴能公司(陆玉勤136*****209)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分标名称 | 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 | 合同业绩要求 | 生产和试验装备 | 认证证书 | 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其他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泰州地区数字化保电项目环网箱智辅采购 | 不接受 | 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物联网相关业绩不少于三个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 | 满足完成产品所需要求 |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CMMI三级、ITSS三级 | / |
2 | 2022配网工程成本01分支箱智辅采购 | 不接受 | 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物联网相关业绩不少于三个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 | 满足完成产品所需要求 |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CMMI三级、ITSS三级 | / |
注: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货物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以合同及发票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
(2)代理、经销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产品由投标人在国内销售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对于生产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1、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2、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3、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4、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5、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附件二、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ZXGS-2022-TZ-B-WZ-0501-001 | 泰州地区数字化保电项目环网箱智辅采购 | 926.28 | |
2 | ZXGS-2022-TZ-B-WZ-0501-002 | 2022配网工程成本01分支箱智辅采购 | 27.58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联系电话: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8楼(服务大厅、开标大厅) 联系人:姜工,王工 财务咨询联系人:陈工 电话:189*****115 退保证金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19号新纪元开泰宾馆3楼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泰州地区数字化保电项目环网箱智辅采购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1.3.2 | 交货期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1.3.4 | 质量标准 | 见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 1.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标包专用技术规范及国网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2.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将参考技术要求文件评审,在这种情况下,投标文件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的,将有可能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补充: 1.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2.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不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 注:本条所述的“本招标项目”指的是“本包”。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修改等函件。 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3、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交货期、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4、如技术规范书中有设备或组件材料指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的,除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其他均属于无效指定,以相应设备或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 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招标人,并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邮箱:zxgs_taizhou@163.com)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招标人发出澄清后1日以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招标人发出修改后1日以内。 |
2.4 7.2 | 招标文件及评标结果异议联系方式 | 电话:0523—86684399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及具体编制条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书面澄清问题作出的书面回复函件。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单个项目180000整,该项目适用年度保证金(详见年度保证金的办理)。 开户银行:交行龙江支行 户名: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00665401801003328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投标人应以自己投标单位的名义以电汇(包括网银)、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交。 (2)投标保证保险办理详见附件一。 (3)年度保证金的办理: 1)年度保证金金额:物资类项目/非物资类项目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如需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应答单位,请各位应答人电汇年度保证金之后,即刻携带银行电汇凭证(电汇凭证需注明咨询公司年度保证金)/授权委托书/盖好公章的承诺函(附件二,三)到我公司换取年度保证金收据。目前南京,扬州,常州,泰州,苏州,无锡,盐城,镇江均可办理。 2)年度保证金适用范围:凡委托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招标采购项目均适用(江苏省内互认通用),特殊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会有详细说明。 物资类项目和非物资类项目年度保证金不能通用。 (4)投标保证金应提前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账,通过电汇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在投标保证金部分);通过年度保证金方式、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复印件(三选一即可,在投标保证金部分) (5)投标人须携带银行的电汇凭证原件于开标现场财务收费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办理退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 (6)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招标代理处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次日起开始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开始退还。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6)法律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商务部分”支持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3)其他:应附有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质量保证体系、股权结构说明、股权变更证明、企业性质变更证明(税率变化等)。 (4)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技术部分”支持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近年完成的合同情况:包含投标人供货数量、业主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等信息,且须同时附有发票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业绩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业绩要求补充说明: ①.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均为投标人; ②.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2)报告及证书:应提供与投标产品同品种产品的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具备相应资质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含人员认证),国家规定需要办理生产许可产品的相应级别机关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必要装备(试验或检验检测、生产等):应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信息,发票上明确载明装备名称。 (4)其他:应附有投标人股权结构说明(事业单位法人除外)、股权变更证明。 (5)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应按下列顺序编制:1近年完成的合同情况、2报告及证书、3必要装备(先生产、再试验)。 对于业绩材料编制要求: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复印扫描件,将发票复印扫描件与合同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目录。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2020年间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有发票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评审要求见评分细则。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截止日前3年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实行全电子化招标。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应按下列顺序编制:1近年完成的合同情况、2报告及证书、3必要装备(先生产、再试验)。 对于业绩材料编制要求: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扫描件,将发票扫描件与合同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目录。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 投标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证明文件,“投标专用章”对于提交至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文件不适用。 (2)在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完成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整体电子签名。 (3) 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指投标函及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投标专用章用章说明(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厂商专属授权承诺书(格式)、投标保函(如有)等),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盖章的文件,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
3.7.5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具体投标操作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新手指南及下载专区操作手册 文件递交方式:ETP2.0系统文件提交方式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化开标。 按下列程序进行: (1)监督人员会同工作人员核对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报价; (2)工作人员会同监督人员解密投标文件,公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3)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 对于不参加现场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陆招投标信息系统(https://sgccetp.com.cn/portal/#/),并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一览表,如对其电子报价有异议,投标人根据附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并于开标当日24:00前,将该记录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签章)发送至指定邮箱:zxgs_taizhou@163.com,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18913880557。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招标人专家库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多于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本项目不适用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评标委员会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7.7.2 | 签订合同前同类货物出现事故 | 补充: 签订书面合同前,如果中标人所投的同类货物出现事故,事故原因查明并得到全面修复前,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
8.2 | 对投标人的补充纪律要求 | 如果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腐败行为”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招标人建立虚假投标与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对于发生虚假投标、中标后产品生产以次充好、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运行事故等情形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 |
8.3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补充: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否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对外购外协要求: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 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附件二。 3.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将重新招标: (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2 不再招标 因上述条款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4.投标人违法失信情况以评标委员会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若对技术规范通用部分中内容有差异响应的,请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未列明的,招标人将视为完全响应。 6.部分标段技术规范书中含组件材料配置表(或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投标人应按照组件材料配置表(或货物需求一览表)对所需产品的关键组部件提供分项报价。 7. 如本表与下方正文表述不一致地方以本表为准。 |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范;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开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及相关附表
商务应答文件
1. 投标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形式)
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5. 商务部分投标偏离表
6. 体系认证
7. 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
8. 交货期响应表
9.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
10. 企业财务状况
11. 廉政承诺函(格式)
12. 投标专用章用章说明(如有)
1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4. 非贴牌承诺函(格式)、厂商专属授权承诺书(格式)(二选一)
1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技术应答文件
1. 设备/材料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 供货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3. 技术标准
4. 技术文件(包括对技术规范的应答、技术数据表、图纸等)
5. 试验(包括鉴定证书一览表及对应的鉴定证书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一览表及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6. 技术服务
7. 投标偏差表(技术部分)
8. 设备/材料的供货商清单
9. 投标人对投标设备/材料维修、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和实施细则
10.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
1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详见第九章资格审查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条不适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监督人员会同工作人员核对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报价;
(2)工作人员会同监督人员解密投标文件,公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3)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本项目不适用)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须知(补充)
本采购项目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项目单位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用A类或B类方式与中标人进行履约,其中采购金额≥50万的项目采用A类方式与中标人进行履约;采购金额<50万的项目采用B类方式与中标人进行履约。具体履约模式如下:
A类方式
1.1本次中标结果的履约平台为江苏鑫顺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互联网云交易分公司运营的东西柿平台(网址:http://dongxishi365.com)。国网智联电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智联”)为本次招投标及中标结果履约过程中的采购人,采购人与招标人之间已通过招采程序确定供应关系并将在国网智联运营的国网公司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交易专区进行履约。
项目单位系与招标人具有股权或管理上的控制关系的,实际购买招标项下物资的公司。为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确定供应商,组织本次招标。本次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后,即视为中标供应商同意与国网智联在东西柿平台进行合同履约、订单结算等工作,同意将其与国网智联间的交易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信息、结算情况等)在东西柿平台与国网公司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交易专区之间进行共享。
1.2履约模式:招标人和/或项目单位在电商化采购专区中,通过线上可视化方式向国网智联下单采购物资,同时国网智联线上实时根据招标人或项目单位下达的采购订单按照中标价格在东西柿平台中向中标供应商下达订单,中标供应商根据国网智联的订单,直接向招标人或项目单位发货,中标供应商与国网智联通过东西柿平台结算货款。国网智联向招标人或项目单位开展履约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
1.3 中标人与国网智联签订《国网智联电商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业务合作协议》,每笔物资交易按照前述协议确定的价格及订单,由中标人与国网智联签订《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确认,上述文件同时作为当次交易的证明文件。
1.4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填报税率,如法规政策调整,以最新发布的税率为准。
B类方式
1.1本次中标结果的履约平台为江苏鑫顺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互联网云交易分公司运营的东西柿平台(网址:http://dongxishi365.com)。本次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后,即视为中标供应商同意在东西柿平台进行合同履约、订单结算等工作。
1.2履约模式: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结果,直接向招标人或项目单位发货,供应商需按照中标结果完成东西柿平台供应商入驻、开设店铺、商品上架等工作,并向平台缴纳订单金额的0.4%作为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由江苏鑫顺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单位收取,收取方式是直接从买方向卖方支付的订单金额中一次性扣除。
1.3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填报税率,如法规政策调整,以最新发布的税率为准。
附件一: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
致: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为)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函。
[保函出具银行全称]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我行同时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我行立即无追索的、按实际应支付招标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最多不超过人民币[本保函确定的金额(大写)]。
本保函自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时)起90日(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方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
银行名称(公章):
负责人姓名(打印):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
附件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两个文件规定费率标准(参见下表)执行,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
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摘自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至500 | 1.1% |
500至1000 | 0.8% |
1000至5000 | 0.5% |
5000至10000 | 0.25% |
10000至50000 | 0.05%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摘自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50000至100000 | 0.035% |
100000至500000 | 0.008% |
500000至1000000 | 0.006% |
1000000以上 | 0.004% |
代理费专户:
名 称: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
账 号:3200188163605250276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四:退保证金细则
1 年度保证金有效期至汇款到账日期次年的前一天,如2018年5月30号到账,有效期到次年的5月29号。年保到期后会自动退还。
2 单次应答保证金不可沿用至下一次应答。
3 单次应答保证金收据共两联,蓝联给厂家回去交财务做账,黄联我方财务暂存。在开标次月、定标结果出来后,如厂家未中标,我方将原款退回该保证金。
4 因省网要求我公司每月上报次月退保预算,超过预算后只能延到再次月再退。
5 如厂家中标,需缴清服务费后才可退款和领取通知书。中标厂家交代理服务费方式:以公司账户电汇或者公司网银缴纳(不接受个人汇款,不接受别家公司的账户代汇款,不能现场刷卡或现金缴纳,不能从保证金里面扣服务费)。
6 服务费可开专票。专票需提供开票资料,包括税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及固定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开票资料变更,需及时提供新的开票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五:关于咨询公司2022年办理年度保证金的通知
各供应商、承包商: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投标人资金周转压力,自2021年12月10日起,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招标业务,投标人可以办理年度保证金、年度保证金保险(年度保证金、年度保证金保险二选其一)代替单项保证金。
年度保证金保险具有投保灵活、承保迅速、缴费方便、占用资金更少等优势,办理相关保险业务,可与任工联系,联系电话:185*****603。
自2021年12月10日起,国网江苏省电力咨询有限公司年度保证金不再区分物资类和非物资类,统一金额为三万元整,保证金有效期可选择一年或两年,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将有效期在承诺函上写明。2021年12月10日之前办理的年度保证金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且不再区分物资类和非物资类,到期后需重新办理新的年度保证金,无法自行延期。
如需办理年度保证金,可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公司任一网点,联系相关专员办理(网点及联系人电话见附件a):
1、打款凭证(网银回单);
2、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受托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承诺函(见附件b,承诺函第七条下划线内只能填壹或贰不得填其他文字和数字。)。
年度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54018010033283
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南京市龙江支行
疫情期间请各位投标人尽量选择网上办理年度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保险可与上述各地区人员咨询。
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6日
附件a:年度保证金办理网点信息
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南京 |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8楼 | 杜工 | 18913881029 |
常州 | 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2号椿庭大酒店16楼 | 潘工 | 18913880036 |
镇江 | 镇江市京口区电力路182号君临北湖宾馆 | 周工 | 18913881977 |
扬州 | 扬州市广源丁山大酒店5楼508室 | 陶工 | 18913880692 |
泰州 | 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19号新纪元开泰宾馆3楼招标基地 | 陈工 | |
盐城 | 盐城市黄海东路13号明珠驿饭店 | 吴工 | 18913880366 |
苏州 | 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北路538号 | 李工 | 18913880915 |
附件b:
年 度 投 标 保 证 金
承 诺 函
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项目,
并自愿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现作承诺如下:
1、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参加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项目;
2、按照核定的固定保证金数额,及时办理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
3、如本单位中标后,将按规定签约、履约;
4、按时交纳招标代理费;
5、如果发生没收年度保证金的情况,及时增补年度保证金;
6、在《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载明的有效期内采用年度保证金进行投标;
7、我公司承诺保证金执行年有效期。
投标人名称: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
附件六: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保证保险条款更新说明
根据国网物资部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国网两级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活动中发布的公告及招标文件,需对应完善关于投标保证保险相关约定,即明确“在两级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活动中接受投标保证保险缴纳方式”。考虑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属创新业务,为方便部门内部招标文件编制,特对招标文件投标保证保险部分条款做出更新,具体的更新如下:
一、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以自己投标单位的名义以电汇(包括网银)、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交。
二、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1.1投标人可针对本次投标通过投标保证保险(详请咨询陈飞189*****115)。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内容(如下),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地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
投标人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所承保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赔偿。投标人须将保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保单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保险险种:投标保证保险
被保险人: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险金额:应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采购公告所示为准)
绝对免赔额: 0元
保险期间:保险起期不得晚于开标当日零时,保险期间须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保险责任需包括:
(1)投保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时,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
四、投标保证保险单退还: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五、投标保证保单核验和递交:
招标代理机构委托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负责保单核验及接收工作,联系人任荣,联系电话025-85083218、185*****603。投标人不得伪造投标保证保单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列入不良行为。
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保单原件递交至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1F)。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仅对保单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验,其接收的保单,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已认可保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保单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关于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年度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1年;单次投标保证保险以招标采购公告为准。
选择单次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保险起期不得晚于开标当日零时,到期日须晚于投标有效期到期日。
选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保险起期不得晚于开标当日零时,投标时年度保险到期日须晚于投标有效期到期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和报价等因素进行评审比较、量化计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评审办法。
1、技术评分(100分)
技术评分因素包括:
项目 | 技术评分细则 | |
一、对技术规范书的响应情况 (13-40分) |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 (3-6分) | (1)投标文件的对应性、规范性,并认真、全面的填写《投标商应提供的技术数据》2分,根据情况适当扣分,重要的技术数据有一项不填扣0.5分(1-2分)。 |
(2)认真填写技术偏差表或清楚地说明无技术偏差2分,有技术偏差而不列出者得1分(1-2分)。 | ||
(3)有质量承诺书,且承诺较好2分,承诺较差扣1分(1-2分)。 | ||
2、投标设备对技术规范书的响应情况 (10-34分) | (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含使用环境条件)要求22分,一般项目不满足一项扣1分(10-22分)。 | |
(2) 每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1分为级差酌情加分,总计不超过12分(0-12分)。 | ||
二、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12-20分) | 1、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得8分,否则酌情以1分为级差扣0-3分(5-8分)。 | |
2、生产设备精良、生产规模较大的得8分,否则酌情以1分为级差扣0-3分(5-8分)。 | ||
3、针对产品存在问题或为保证质量,提出具体质量改进措施并付之实施且行之有效的得4分,没有或改进方法不理想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分(2-4分)。 | ||
三、组部件、配套件及材质(17-30分) | 1、产品材质采用材质优质、技术先进、运行成熟者得8分,相对较差者,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0-3分(5-8分)。 | |
2、组部件采用材质优质、技术先进、运行成熟者得8分,稍差者以2分为级差酌情扣0-4分(4-8分)。 | ||
3、配套件采用材质优质、技术先进、运行成熟者得8分,相对较差者,以2分为级差酌情扣0-4分(4-8分)。 | ||
4、其他材料和部件采用材质优质、技术先进、运行成熟者得6分,相对较差者,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0-2分(4-6分)。 | ||
四、业绩(7-10分) | 1、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最多者10分,相对较差者,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1-3分,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最低为7分(7-10分)。 |
2、商务评分(100分)
商务评分因素包括:
项目 | 评 分 细 则 | 级差 |
一、企业规模(9--15) | 1、依据企业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职工总数酌情打分,最低得9分,最高得15分。 | 1 |
二、体系认证(0--10) | 1、质量认证5分,环境认证2.5,健康体系认证2.5分;没有得0分。 | 2.5 |
三、报价质量评价(0-15)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15分,不满足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四、经营状况(0--30) | 1、近三年最远1年(8分),未提供审计报告或亏损,该年得0分,无亏损得8分; | 2 |
五、投标文件综合响应情况(0--30) | 1、响应优秀,对招标文件全响应,有差异内容且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得30-21分; | 1 |
3、价格评分(100分)
1.计算基准价
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计算M个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
再剔除(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否决应答)评审价与算术平均值A1 偏差超过[0.8,1.2]区间的投标人报价,计算偏差在算术平均值A1 [0.8,1.2]区间以内的投标人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A2,以A2为基准价;
若M个评审价均在算术平均值A1 [0.8,1.2]区间以外,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A1作为基准价。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审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3.计算价格部分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应以下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价格评分权重)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审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
当投标人的评审总价<基准价,n=0.75;
当投标人的评审总价≥基准价,n=1。
4.综合得分
投标人总分由技术评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三部分构成,三部分权重如下,满分100分
分值权重构成(满分100分)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30% | 60% | 10% |
4、初步评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序号 | 情形事项 | 具体规定 |
1 | 主体不符 |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2 | 主体不符 | 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或提交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主体不符 |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原厂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或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
4 | 主体不符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或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 |
5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
6 | 资格不符 | 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的资格和人员条件,投标人未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官方网站有效截图的。 |
7 | 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存在重大缺漏项或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8 | 格式内容 | 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股东概况的。 |
9 | 实质不符 | (1)投标人在商务/技术偏离表中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离的。 |
10 | 实质不符 | (2)投标人的投标函及附表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11 | 实质不符 | (3)对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服务期、安全质量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履约担保等条款,实质性不响应的。 |
12 | 外购外协 | 对于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和无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的证明;不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 |
13 | 报价超限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14 | 低价竞标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15 | 货币单位 |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数倍至万倍异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
16 | 价格修正 | 投标人不接受评审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 |
17 | 无效报价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需要算术修正的,当按照单价改正合价时超限价,否决投标;当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分项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时,合计金额超限价,否决投标。 |
18 | 无效报价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
19 | 无效报价 | 对于《报价明细表/单价分析报价表》的任何空白、漏项、删改、合并,以及单价与合价、总价不一致情形的。 |
20 | 无效报价 | 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价、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价、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填写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 |
21 | 报价失衡 | 同一投标人在同一分标内不同标段中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最高单价比最低单价高出20%及以上的,一经发现的。 |
22 | 报价失衡 | 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分标内同一标段中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最低单价与次低单价偏差超过50%,此最低单价的投标人作废包处理;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分标内同一标段中相同规格货物所报最高价与次高价偏差超过50%,此最高单价的投标人作废包处理。 |
23 | 无效报价 | 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 |
24 | 未按国家税率税种报价 | 未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或项目单位要求的税率标准报价的。 |
25 | 担保主体 |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款的,汇款人不是投标人本人的。 |
26 | 投标担保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供的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提供企业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 |
27 | 投标期限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28 | 文件签署 | 电子投标文件无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名失效的,或者电子签名人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不适用) |
29 | 文件签署 | (1)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未在封面(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的。 |
30 | 文件签署 | (2)委托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影印件缺失或不对应的。 |
31 | 文件签署 | (3)投标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公章,缺少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 |
32 | 修改文件 |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主动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
33 | 复制文件 |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
34 | 串通投标 | (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35 | 串通投标 | (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
36 | 串通投标 |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
37 | 串通投标 | (4)以及对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34、35、36条规定任何情形之一的。 |
38 | 违法投标 | 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
39 | 虚假投标 |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擅自修改《资格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 |
40 | 不良行为 |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
41 | 不良行为 | 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且项目单位已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就此向招标人提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则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单位招标货物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情形特别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同类产品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该投标产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投标也将被否决。 |
42 | 不良履约 | 投标人刻意隐瞒招标公告安全质量条件所涉及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不良履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情形特别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投标也将被否决。 |
43 | 行贿行为 | 投标人或其员工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招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 |
44 | 行贿记录 | 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45 | 经营异常 | 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的。 |
46 | 失信惩戒 | 1)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 |
47 | 失信惩戒 | 2)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
48 | 失信惩戒 | 3)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录入失信惩戒信息且未妥善处理完毕的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49 | 资信不良 | (1)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
50 | 资信不良 | (2)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 |
51 | 资信不良 |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以及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52 | 法定否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
53 | 拒绝澄清 | 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58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他条款的。 |
附表一:初步评审标准(技术)
技术初评标准
序号 |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1 |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交货期、货物质量、权利义务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3 | 证明材料无弄虚作假 |
4 |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 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标准设施设备(如有)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6 | 技术偏差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
7 | 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内容 |
附表二:初步评审标准(商务)
商务初评标准
序号 |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1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及认证证书等 |
2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规定 |
3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4 | 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且经营范围与招标项目一致,注册资金、资质、业绩 |
5 |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项目如为政府指导价格的,没有突破政府指导价范围 |
6 | 交货期、权利义务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7 |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8 | 报价清单或明细表(如有)符合招标文件给出的范围、数量及格式要求 |
9 | 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
10 | 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内容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 购 协 议
合同编号:
买方(全称):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卖方(全称):签订地点:姜堰
本合同采购物资为项目物资,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供货产品及数量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备注 | |
合计 | 以上单价税率为13% | (不含税) |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大写):元(人民币),(小写)¥: 元(不含税)。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含软件资料)和技术配合、包装费、试验安装费、技术服务和培训费、运输费用、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等费用。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 买方电话通知
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货物运输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4.1合同生效后,买方在/ 天内向卖方第一次付款 / %;
4.2卖方将货物运到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买方现场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货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送电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货款。
4.3剩余 10 %合同货款为质量保证金。待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
五、货物包装
货物的包装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符合货物运输和保存的一般标准。包装物免回收。
六、 货物验收
6.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双方约定的标准,货物是全新的。
6.2 当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当场验收,货物如需安装,安装后由买方验收。如买方发现货物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有权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
七、技术标准
按国标生产
八、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卖方应派其合格的并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到合同货物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缺陷,卖方服务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当买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应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到达现场。
九、质量保证期
9.1 保证期是指合同货物通过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货物到货之日起18个月。
国家对货物质量保证期有专门规定,且规定的保证期长于上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9.2 如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则保证期将自该缺陷消除之日起开始计算。
9.3 如买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新更换货物的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4 对货物修理部位的质量保证期应延长2年。
9.5 保证期的届满不能视为卖方对货物中存在的潜在缺陷所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货物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保证期内被发现,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
9.6 在质量保证期过后,如买方需要,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维修合同货物必要的部件。
十、 违约责任
10.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卖方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在紧急情况下,卖方应立即换货或修理;在一般情况下,换货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为原则,但应在卖方责任得到证实后两周内办理完毕,对于在两周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卖方可委托买方认可的第三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货物的修理,其质量和所有费用由卖方负责。其交货期或现场修理完工期,即为该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作为计算延期交货违约金的依据。
10.2 由于买方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如果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0.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索赔范围为因货物缺陷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卖方接到买方提出的索赔通知书后,如有异议应在一周内提出,否则索赔既告成立。
10.4 卖方逾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每逾期1周向卖方收取迟交货物金额的3%违约金。
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
卖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
10.5 货物运至现场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期投付使用,每影响一周,卖方应按合同价格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6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货物停运,每次卖方应按合同价格的2%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7 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交付货款时,每批合同货物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电汇或汇票的日期为准,卖方有权按每逾期1周向买方收取迟付款的3%违约金。
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付款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
10.8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买方有权暂缓支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对于这种暂停,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变更、解除
11.1卖方交付货物逾期超过2个月或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
一旦买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卖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其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所有额外费用。同时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1.2 当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破产或已失去履约能力时,另一方可在2个月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该行为并不损害或影响双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
11.3如因不可抗力使交货时间影响了工程进度,买方有权在1个月内解除合同,已付给卖方的费用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12.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2.2 在审理期间,除提起诉讼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的有效期
13.1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质量保证期届满、货款两清时止。
十四、其他
14.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14.2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买方: 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姜堰镇振兴路101#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邮 编: 225500 电 话:0523-80772241 传 真:0523-80772241 开 户银行:工行姜堰市支行 帐 号:1115720119300084585 信用 代码:91321204686554357N |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 户银行: 帐号: 税号: |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材料名称 | 工程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要求 | 备注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技术答疑 |
包1 | 环网箱智辅 | 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项目招标—泰州地区数字化保电项目环网箱智辅采购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18 | 2022-6-20 | 姜堰 | 参照技术规范,地面交货。收货人:蒋俊峰13775727007 | 18套环网箱智辅与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田大明138*****308 | 潘煜斌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19 | 泰州 | 参照技术规范 | 19套环网箱智辅与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田大明138*****308 | 潘煜斌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49 | 靖江 | 参照技术规范 | 49套环网箱智辅与靖江兴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8 | 泰兴 | 参照技术规范 | 8套环网箱智辅与泰兴市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黄小红134*****543 | 张磊13645261889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 | 30 | 兴化 | 参照技术规范 | 30套环网箱智辅与兴化市兴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陆玉勤136*****209 | 潘煜斌 |
注:1、各投标人的所有标包必须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限价926.28万元
第六章 技术规范
详询各项目单位技术答疑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意:投标文件分册编制,按以下格式顺序装订,编制目录并添加页码。
2、文件上传至咨询公司集体企业网站(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时,第一册开标文件编制在商务文件内一并上传。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
(招标设备\材料名称)
招标标段编号:
开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开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表1:开标一览表
包号 | 材料名称 | 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货物说明 |
包1 | 环网箱智辅 | 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项目招标—泰州地区数字化保电项目环网箱智辅采购 | 套 | 18 | 详见技术规范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19 | 详见技术规范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49 | 详见技术规范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8 | 详见技术规范 | ||||
环网箱智辅 | 套 | 30 | 详见技术规范 | ||||
合计(万元) | |||||||
大写: |
注:
1、以上价格含综合运杂费、招标代理费等;
2、具体内容及明细费用请详列于报价明细表——工程报价明细表;
3、本表中总价应和工程报价明细表的合计相同,否则以单价为准;
4、请按要求完整填写表2至表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表2-1
表2-1:报价明细表
详见1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按此表格填写价格,对所投标包所有的子包必须填全,不投的标包不要删除,不填即可.
注1:以上价格含综合运杂费等。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子包号分别填写,不得合并或拆分条目,不得调整上表所列的子包号顺序。
3:此表需打印装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表2-2:报价组成明细表(按各个子包分别填写本表)
子包号:工程名称: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 | 设备本体 | |||||
……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 | |||||
4 | 技术服务费 | |||||
5 | 综合运杂费 | |||||
6 | 其他(如有费用,请注明内容) | |||||
7 | 报价合计 |
注:以上所有单价、总价、各项费用的单位为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表3:主要零部件及原材料供货商及价格表(按各个子包分别填写本表)
子包号:工程名称: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商 | 国别/产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注:1、以上所有单价、总价、各项费用的单位为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表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按各个子包分别填写本表)
子包号:工程名称: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产地及生产厂商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注:以上所有单价、总价、各项费用的单位为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表5:投标人剩余生产能力表
月生产能力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
(招标设备\材料名称)
招标标段编号: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致: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招标标段编号)(项目名称)(设备/材料名称)招标文件的规定, 我单位授权(姓名)/(职务) 作为全权代表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报价表。
2、资格审查文件(如有)。
3、由我方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 (大写 万元整)(数额不得低于商务专用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4、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如下:
(1)、我方已经详细阅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
(3)、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天(期限不得低于商务专用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有效期内不作更改和变动。
(4)、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贵方有权不予退还我方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愿意遵守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电话:
传 真: 邮编: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月日
致: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招标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设备/材料名称)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被授权人签名(章): 授权人签名(章):
职 务: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单位传真: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比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的转授权;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每个投标人本项目只需填写一份授权书;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承诺依此作为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通过年度保证金方式、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复印件(三选一即可)。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要求为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商务应答文件中,否则构成重大偏差而导致否决应答。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我方承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以项目最终结算价的变化而变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日 |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离说明 |
注: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投标偏差表列明的偏差部分,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差。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请提供清晰的原件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银行编号:
日期:
致:
有关人士
应我们的客户(投标人名址) 的要求,特向贵方提供投标人的以下信息供参考。
投标人名称:
成立日期:
企业经营方式:
上述公司自 (日期) 起在我行开立的资金帐户状况(是否良好),信誉状况 (是否良好) 。在商务结算中的记录 (状况如何) 。
银行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货物名称 | 要求交货期 | 响应交货期 | 是否满足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1、投标人资格简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再行提供被代理人简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投标人填写 |
1. | 企业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开户行 | |||
账号 | |||
税号 | |||
2. | 厂区规模 | ||
占地面积 | 万平方米 | ||
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 | ||
3. | 资产规模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
流动资产 | 万元 | ||
流动债务 | 万元 | ||
公司上年销售总额 | 万元 | ||
投标产品上年销售额 | 万元 | ||
4. | 人员组成情况 | ||
技术人员 | 名 | ||
生产工人 | 名 | ||
检验人员 | 名 |
2、投标人概况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及邮编 | |||||||
成立时间 | 批准部门 | 批准文号 | |||||
单位性质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注册资金(万元) |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
职 工 概 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员 |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职务及职称 | 年龄 | 专业 | ||||
股东概况 | 出资人 | 姓名 | 出资比例(%) | 备注 | |||
股东1 | |||||||
股东2 | |||||||
股东3 | |||||||
…… | |||||||
单位概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
3、工厂简介(提供文字说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有本年度年检记录的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
5、企业资信证明(工商、税务、银行等,提供复印件)。
6、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无涉及重大诉讼的说明。(提供文字说明)
7、投标产品年(月)生产能力、分项产值。
8、投标人投标产品的生产技术能力证明资质、服务技术能力证明(提供文字说明、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9、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及采用的相关标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0、若投标人为投标代理或销售代理等代理企业,须提供相应的代理及授权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1、投标人生产该投标产品的经历(年限)和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证明(包括:产品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工程名称、使用数量、投运时间、运行情况)。
(1)企业销售业绩汇总表(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序号 | 招标人/工程名称 | 合同编号 |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交货日期 | 厂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合计 |
(2)企业运行业绩汇总表(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运行单位 | 投运时间 | 计量单位 | 运行数量 | 运行金额(万元) | 备注 |
合计 |
(十)企业财务状况
自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
十.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
1.净资产收益率 | % | |||
2.总资产报酬率 | % |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4.资产负债率 | % | |||
5.流动比率 | % | |||
应答人:(公章) |
注:此表内容必须按照应答文件所提供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如实填写计算,评审委员会评标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二款论处。
贴自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清晰的原件影印件
项目名称:
日期:
致:(招标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及合同授予、履行期间遵守招标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承诺承担如下廉政责任:
(一)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投标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 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中以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出国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投标人有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五)投标人发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政的行为,必须在48小时内署名报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如投标人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对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决定,或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招标人所属各单位不再考虑与投标人的合作。
本承诺函在本次招投标及合同授予、履行的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十二)投标专用章用章说明(如有)
投标专用章用章说明(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招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中所加盖的XX公司投标专用章与XX公司公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
日期:
投标专用章(盖章处): 公章(盖章处):
(十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我们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货物招标第(包号)标包货物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项目名称:
日期:
致:(招标人)
投标人承诺本次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贴牌产品,经调查属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对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决定,或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招标人所属各单位不再考虑与投标人的合作。
本承诺函在本次招投标及合同授予、履行的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章:
原厂商专属授权承诺书(格式)(二选一)
(代理商投标适用,每个代理商需提供一份)
致:(招标人名称)
位于(原厂商地址)的(原厂商名称)是有声望的制造(货物名称和描述)的制造者,在此就(代理商企业名称和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包号)的投标承诺如下:
1、我公司授权(代理商企业名称和地址)就上述设备在中标后用我厂制造的货物签署供货合同。
2、作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如该代理商中标,我方将:
(1)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要求提供保修及售后服务,负责解答买方在合同执行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2)对我方制造的合同货物,承担质量责任。
注:本承诺书应由代理商和原厂商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商(盖章):原厂商(盖章):
日期: 日期:
1. 情况申明
一、禁入情况申明
1、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员工本人是否直接持有股份?是否有违法违纪被开除或勒令辞职未满三年的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无( )有( )
2、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公司系统市县两级中层干部以及七级以上职员(以下简称:各级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
无( )有( )
3、离职或退休未满三年的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领导干部本人是否担任本公司管理层职务? 无( )有( )
4、近三年内本公司法人或其法人代表有违法犯罪记录?
无( )有( )
5、在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内近三年内是否发生过不诚信行为或近三年内被国网公司系统通报过不诚信行为?无( )有( )
二、回避情况申明
1、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无( )有( )
2、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以外的亲属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 无( )有( )
3、上述两条所列举的人员是否担任本公司管理层职务的,或领取除正常工资薪酬外的中介费、利息等收益或报酬? 无( )有( )
以上三条申明,如果填“有”,请在下表中详细说明(如情况说明较多请另附页)。
序号 | 需回避的供电公司人员 | 回避原因 |
1 | ||
2 |
三、独立承揽业务申明
1、本公司承揽泰州供电公司系统相关业务后,是否需要再进行业务或劳务分包?无( )有( )
如有,请详细说明分包商情况(同时该分包商也必须填写本申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廉洁情况申明
1、近两年内,是否存在向泰州供电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岗位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发生赠送现金、购物卡券、礼品以及可能导致不客观公正办理有关业务的吃请等行为?
无( )有( )
同时,本公司承诺承揽泰州供电公司系统业务后,不会发生上述行为。
如上述申明存在隐瞒不报的情况,本公司自愿接受泰州供电公司的处罚。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为积极配合国家电网公司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为响应国家电网公司“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电网设备质量倡议书”,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一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一、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二、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五、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六、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八、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九、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十、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十一、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十二、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三、承诺践诺,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供货合同的约定,生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保证出厂设备质量。增强企业全员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十四、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十五、严格管理,强化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组部件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十六、积极主动,大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追溯、召回和处理,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现场的技术支持,加强设备运行后的信息跟踪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十七、重视研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发展环保型、节约型、高能效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实施以质量诚信为核心内容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失信惩戒情况查询;
于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在线查询并截取清晰的图片放入投标文件中,图片应保留查询网站的网址信息。
贴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查询情况截图 。
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
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相关查询记录 |
投标人失信惩戒记录查询承诺函
招标人: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提供的失信惩戒查询记录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
4、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相关查询记录 |
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承诺函
招标人:江苏祥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人承诺如下:
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该查询记录真实有效,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名称: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
第三册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
(招标设备\材料名称)
招标标段编号: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设备/材料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二、供货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供货范围
2、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要求交货期 | 响应交货期 | 是否满足 | 要求交货地点 | 响应交货地点 | 是否满足 |
三、技术标准
四、技术文件(包括对技术规范的应答、技术数据表、图纸等),须提供详细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片。
五、试验(包括鉴定证书一览表及对应的鉴定证书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一览表及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六、技术服务
七、投标偏差表(技术部分)
投标偏离表(技术部分)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离说明 |
注: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投标偏差表列明的偏差部分,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差。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八、设备/材料的供货商清单
九、投标人对投标设备/材料维修、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和实施细则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
十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
1、投标人资格简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再行提供被代理人简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投标人填写 |
5. | 企业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开户行 | |||
账号 | |||
税号 | |||
6. | 厂区规模 | ||
占地面积 | 万平方米 | ||
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 | ||
7. | 资产规模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
流动资产 | 万元 | ||
流动债务 | 万元 | ||
公司上年销售总额 | 万元 | ||
投标产品上年销售额 | 万元 | ||
8. | 人员组成情况 | ||
技术人员 | 名 | ||
生产工人 | 名 | ||
检验人员 | 名 |
2、投标人概况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及邮编 | |||||||
成立时间 | 批准部门 | 批准文号 | |||||
单位性质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注册资金(万元) |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
职 工 概 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员 |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职务及职称 | 年龄 | 专业 | ||||
股东概况 | 出资人 | 姓名 | 出资比例(%) | 备注 | |||
股东1 | |||||||
股东2 | |||||||
股东3 | |||||||
…… | |||||||
单位概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
3、工厂简介
4、投标产品年(月)生产能力、分项产值。
5、生产投标产品的主要工装设备名称、数量。
6、试验投标产品的主要设备名称、容量、数量、可试验项目。
7、投标人投标产品的生产技术能力证明资质、服务技术能力证明。
8、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及采用的相关标准。
9、国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相应许可证明。
10、若投标人为投标代理或销售代理等代理企业,须提供相应的代理及授权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
11、投标人生产该投标产品的经历(年限)和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证明(包括:产品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工程名称、使用数量、投运时间、运行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 供货业绩、业主(最终用户)的中标通知、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和用户证明材料。在业绩表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供货数量、投运时间、使用单位评价、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单位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单位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单位联系电话、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供业绩的属实性负全部责任的承诺声明,并在业绩表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1)企业销售业绩汇总表
序号 | 招标人/工程名称 | 合同编号 |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交货日期 | 厂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合计 |
(2)企业运行业绩汇总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运行单位 | 投运时间 | 计量单位 | 运行数量 | 运行金额(万元) | 备注 |
合计 |
12、投标人该次投标采用的新技术和改进项目内容。
13、技术支持方意向性承诺函(如有,请提供)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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