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露营基地招租
2022年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露营基地招租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2022年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露营基地招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露营基地招租
2、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3、本次租赁标的为2022年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露营基地,位于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金沙滩景区附近,面积大约1500平米(以实际场地为准)。
4、租赁标的用途:仅限露营等招租人指定的经营。
5、起始价(下限价):8万元/年。
6、租赁期限:一年。
7、租金的给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自签订租赁合同后三日内付清。
二、投标保证金及开标程序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开户行:温岭市农村商业银行石塘支行
3、银行账号:2010 0020 4618 727
4、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叁万元整,采用现金形式(即电汇或转账)。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下午16:00整。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露营基地招租”。
6、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其中捌万元转为本项目的年租金,伍万元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8、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8.1、投标人开标时至定标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8.2、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7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未能在签订合同后的3日内付清剩余部分租金的,都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标的;
8.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恶意串通、串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二)开标程序及中标人确定
1、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凡同意投标须知内容的具备投标资格者,并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2家时,则以最高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2家或2家以上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以该最高报价为下限,由相同报价者重新报价,直至出现最后一个最高报价者);如有效投标报价少于2家时,经双方商定,可采取协议招租。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写完整的投标书(附件1),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书,超过时间将不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书。
3、本项目由招标人设置下限价,下限价为8万元,低于下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万元/年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如有)。
三、租赁标的物使用有关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含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及人为等一切因素),均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卫生、消防、物业、维修保养、经营所产生的税收等一切费用以及租赁方出租所产生的税金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消防等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4、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政府及村级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结算。
5、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批准不得新建违章建筑。
6、本租赁标的仅允许开设露营经营,不得开设其他类产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标的的用途,否则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有特殊原因需转租或分租的,须经出租方审核备案,转租或分租后的用途须经出租方同意。
8、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经济、债务、债权、火灾损失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若发生意外人员伤亡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和承担所有负责。
11、租赁期满后,如有新建安装的水路、电路以及承租方所投资的基础设施、固定的装饰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毁。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因当前抗疫形式比较严峻,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防疫需要暂停营业等其他事项的,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也均由承租方承担,且合同期限不顺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他社会组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创业大厦1幢21楼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3、报名办法:有意向的投标人,以单位报名的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至温岭市创业大厦1幢21楼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4、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报名后再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村部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村部等公告栏及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zxgc.com/)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3*****211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5*****888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7*****8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淋焕联系电话:189*****046
联系电话:0576-********
招标人: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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