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研》编制采购方案
《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研》编制采购方案
一、项目名称
编制《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研》
二、项目预算
28.5万元
三、资金来源
宣州区财政预算资金
四、采购人名称
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编制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五、采购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编制第三方
六、项目内容
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及《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1〕22号)要求,对南漪湖流域周边乡镇(狸桥镇、孙埠镇、洪林镇、沈村镇、朱桥乡、五星乡等6个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包含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现场调研,因地制宜逐村制定污水治理方案,原则于4月底前完成《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研》编制并申报纳入至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服务期可按照要求在合同中调整)
七、采购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原则于4月底前完成《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研》编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方案纸质盖章文本(三份)和电子文档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包括不仅限于以下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项目的报价单(含明细)、按期按要求完成项目服务的承诺等(加盖公章)、项目编制组成员、已开展并完成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相关业绩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未入中央项目资金储备库,不能获得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不收取编制费的承诺等(加盖公章);
4.提交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必须密封装袋并盖章。
十、评选及成交规则
1.符合采购要求;
2.有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库工作业绩;
3.承诺项目未入中央项目资金储备库、未能获得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不收取编制费用;
4.按照最优性价比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与之签订合同。
十一、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1.时间:2022年4月23日17时前,过期不予接受;
2地点: 宣州区中山西路492号,宣州烟叶大楼3楼;
3.提交方式:当面递交,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当面递交的也可通过邮政ems寄送交至联系人;
4.联系人:江工(电话0563-*******)。
十二、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2日
十三、谈判事宜
1.谈判时间:2022年4月24日上午9:30(暂定,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按期召开的时间顺延);
2.谈判地点:宣州区人民政府南五楼第三会议室;
3.谈判小组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人员由区直相关单位、上级部门、评审专家组成。
2022年4月20日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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