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排货车和电动自行车招标公告
双排货车和电动自行车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4-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排货车和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内容为下表(详见采购文件):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标的一: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法人;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二: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7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开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标的一: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4年7月23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标的二: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4年7月23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4年9月23日1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郭波 ;联系电话:****-********、87223296 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 联系电话:****-********、87221107(传真)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四楼 诸暨市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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