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德公路(S324)故城段养护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邢德公路(S324)故城段养护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邢德公路(S324)故城段养护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公示时间:2014-09-11】
招标项目名称:
邢德公路(S324)故城段养护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D1407-XDGL-JA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衡发改招标核字[2013]082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衡水
招标内容:
邢德公路(S324)故城段养护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德公路(S324)故城段养护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标核字[2013]0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招标人为故城县交通运输局。现委托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FD1407-XDGL-JA,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自枣强故城县界(桩号K124+973.8),向东经过朱辛庄、西王庄、跨辛堤干渠、饶阳店镇、跨武北渠、温庄干渠、经故城县西环,利用规划的衡德高速故城支线故城连接线,再经南王庄、故城镇、桑塘、夏庄镇后到达终点冀鲁省界(桩号K169+448.02)。
2.2 建设规模: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24.5m,路面23m,其中中间带2m(中央混凝土护栏1m+2*0.5m路缘带),行车道宽4*3.75m,右侧硬路肩3m,硬化土路肩0.75m。营东开发区段维持现有路面宽度30m。西环段维持现有路面宽度21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本项目主体一标段工程起点(桩号K124+973.8),终点(桩号K142+377.63 )。主体二标段工程起点(桩号K153+903.821),终点(桩号K169+448.02 )。路线全长32.95Km。
2.2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路面工程或其他原因造成开工日期推迟,工期顺延,预计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邢德公路(S324)故城段养护改造工程全线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桩、标柱、安全护栏等。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报名投标。
3.5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等级与系统不符,投标人须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分至17:00,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北方大厦二号楼三层2312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309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9日1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水市洞天宾馆四楼会议室(衡水市胜利中路8号)。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故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故城县郑口镇北环路 地 址: 石家庄市师大科技园A座715室
电 话: 0318—******* 电 话: 153*****655
传 真: 0318—******* 传 真: ****-********
联系人: 张荣华 联 系 人: 邢悦、寇萌宇
附件1 资格审查最低条件
附件2: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
营业执照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资 质 |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最低要求 |
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
业绩最低要求 |
近五年(2009年9月1日至今)内成功完成1条及以上(单条里程20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3年(2011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附件2: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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