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岗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和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招标公告[2022]

骆岗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和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招标公告[2022]

骆岗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和园林绿化管养项目[2022]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0

骆岗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和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BBFZ*****

项目名称:骆岗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和园林绿化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车辆配置”现变更为:

车辆配置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本项满分13分):

(1)洗扫车(总质量≥*****KG)4辆;

(2)洒水车(总质量≥*****KG)3辆;

(3)抑尘车(总质量≥*****KG)3辆;

(4)高空作业车(总质量≥5500KG)1辆;

(5)垃圾清运车(总质量≥3000KG)2辆;

上述所有车辆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为新能源车辆,全部自有的得 13 分,全部或部分租赁的得5分;上述车辆每少提供一辆扣 2 分,扣完为止。

2、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车辆中为新能源车辆的,每辆另加1分,最多加2分。

注:(1)如为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信息或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截图或车管所机动车污染管理中心查询截图;(2)车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自有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2)车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车辆行驶证、有效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3)车辆如为投标人分公司自有(或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隶属证明材料。

0-15分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投标人奖项或荣誉”现变更为:

投标人奖项或荣誉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1、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卫类“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荣誉或奖项的: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2、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创建文明城市(或创建卫生城市)相关荣誉(或奖项)的: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3、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诚信类荣誉(或奖项)的: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获奖时间、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获奖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否则不得分;(2)如为投标人分公司荣誉或奖项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隶属证明材料;(3)同一荣誉(或奖项)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不重复得分。

0-7分

更正日期:2022年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投标人奖项或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2、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创建文明城市(或创建卫生城市)相关荣誉(或奖项)的,得2分;3、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诚信类荣誉(或奖项)的,得2分。请问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相关荣誉,请问本项是否可以调整?

答:本项目面向全国大、中、小、微企业公开招标,合肥市已连续三届作为国家文明城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同时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到2025年底,合肥市将力争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本项目作为合肥市主城区项目,对国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有着极高的要求,对企业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中的成功经验尤为重视。政府部门对企业颁发此项荣誉是对企业在创文创卫过程中是否做出重要贡献的一种重要判断依据。详见更正内容第2项。

问: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人员配备”:二、现场负责人 2、园林绿化养护现场负责人(1人,本项满分3分)(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2)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证的,得1分。请问本项是否可以调整?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本项目需求,园林绿化养护涉及高空修剪作业,须要求现场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能力。

问: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人员配备”:四、其他人员(本项满分3分)1、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请问具有“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车辆配置”: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本项满分13分):(1)洗扫车(总质量≥*****KG)3辆;(2)洗扫车(总质量≥*****KG)1辆;(3)洒水车(总质量≥*****KG)3辆;(4)抑尘车(总质量≥*****KG)3辆;(5)高空作业车(总质量≥5500KG)1辆;(6)垃圾清运车(总质量≥3000KG)2辆;上述所有车辆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为新能源车辆,全部自有的得13分,全部或部分租赁的得5分;上述车辆每少提供一辆扣2分,扣完为止。2、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车辆中为新能源车辆的,每辆另加1分,最多加2分。请问本项是否可以调整?

答:依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2部分,国六将于2019年7月1日对燃汽车辆实施,2020年7月1日对城市车辆(城市公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实施,2021年7月1日对所有车辆实施;国六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对燃气车辆实施,2023年7月1日对所有车辆全面实施。因本项目为2022年招标,服务期限采取1+1+1模式,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所有车辆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详见更正内容第1项。

问:5.本项目项目概况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和“园林绿化养护”两部组成,却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建议改为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运或绿化养护相关内容):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4、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星级能力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4分。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环卫保洁”内容,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7.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详细审查”中“人员配备”:一、项目经理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请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该证书是由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合格后所颁发的证书,符合年龄及学历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考核,考核类别分为1.主要负责人;2.安全管理人员。因本项是对项目经理所具备的要求,需要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苑小区西北角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



DD000E;
EE000E;


标签: 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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