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滨海热电厂二期锅炉除尘设施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设备)滨海热电厂二期锅炉除尘设施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95006
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备[2014]09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热电厂二期锅炉除尘设施提效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4]18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3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布袋除尘设施改造。项目投资估算800万元,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3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布袋除尘设施改造。项目投资估算800万元,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2.4 计划交货期:2014年10月10日 至 2015年04月30日
2.5 交货地点: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经营范围内包括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同时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两项认证均在有效期内;5、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6、财务状况良好,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近半年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对账单原件备查。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有经环保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且已投运的类似项目业绩五项及以上,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环保局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及供货合同,类似业绩指达到或超过本工程规模且工艺类似的除尘项目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质量、环境管理系认证证书原件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7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9月18日至2014年0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洞庭路76号恂园小区2号楼三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德强(印鉴)
办公地址: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杨弘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76号恂园小区2号楼三楼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那晶电话:***-********
传  真:***-********
日期:2014 年 9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