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镇扁担洲地块农业承包经营权拍租公告
乌沙镇扁担洲地块农业承包经营权拍租公告
受乌沙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举行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租标的:
贵池区乌沙镇扁担洲地块农业承包经营权拍租,面积约为:520.33亩。四至范围:东至杨树林、西至天宇船厂围墙、南至水泥大道、北至长江护岸树木林,年租金起拍价:160元/亩,以最终拍租价为准。
二、拍租时间、地点:2022年4月29日15:30时,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展示咨询、竟租登记:标的物所在的,有意竞租者,请于拍租会前一天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详情请参阅拍租资料,拍租资料200元/份。
四、竞租保证金:参加竞租标的须交10万元保证金,(截止日期至2022年4月28日17:00时止),如竞租成功,保证金可冲抵拍租款,承租人须在7日内缴清拍租成交款。竞租不成功,拍租会结束后,保证金5-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池阳支行
六、联系地址:池州市翠柏北路以东百荷商务楼
联系电话: 136*****118
工商监督电话:0566-*******
七、拍租注意事项:
1、该地块仅限于农业生态环保种植,并符合环保土地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承租期间,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或土地规划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出租方式为一年一租。在经营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经营权,不得利用土地从事开发除经营用途限定的其他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扁担洲经营权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在经营期限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承租方应当服从,双方明确: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承租方所有,土地征用、临时用地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因道路、管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等国家建设项目需要征用、临时占用,承租方必须服从并不得拒绝阻挠。双方明确:对标的经营及承租方为满足正常经营投入设施造成直接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对征用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6、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抗旱、排涝、道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出租方做好环境水源保护、秸秆禁烧、农技推广、公益事业建设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概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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