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一期1670亩土地一级开发招标公告
综合保税区一期1670亩土地一级开发招标公告
南宁综合保税区一期1670亩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综合保税区一期1670亩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已由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由 承包人全额融资,招标人按约定还款,招标人不提供任何担保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南宁综合保税区西北面
建设规模: 开发土地约1670亩
合同估算价: 约5.5亿元
要求工期: 总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 1、筹集土地一级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2、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在招标人的协助下办理项目立项、建设用地报批等前期手续;3、按招标人所要求时间内支付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地上物拆除、渣土清运等工作的费用。4、按招标人所要求的时间支付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施的勘察、设计、水土保持编制、监理等项目费用;5、按照控制性详规标高完成1670亩土地的平整工程;6、按照批准的市政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
3.3 2013年或2014年银行客户信用评级达到AA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含母公司或集团公司),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具有企业债券资信评级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认定客户在2013年或2014年信用等级达到AA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含母公司或集团公司) 。
3.4 能提供银行出具针对该项目(南宁综合保税区一期1670亩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贷款意向书,金额根据该项目投资额及融资需求确定意向性承诺项目贷款人民币3.5亿元及以上。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C.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 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凭专职投标员卡号、姓名及密码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D.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于2014 年9 月11日至 2014 年9月19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本人身份证②网上报名回执到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一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刷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凭“企业购买文件(图纸)认证回执”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专职投标员可凭上述证件和5.2款要求的资料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投标人同时需持有效的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证书和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函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盖有当地工商部门企业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若使用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信用评级证书的须提供)到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5.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中的附件资料,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E.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9 月23 日9 时30 分,地点为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3楼31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F. 7.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
H.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储备中心 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 地 址: 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
22楼 A区2栋24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江 工 联 系 人: 周立光
电 话: ****-******* 、****-******* 电 话: 185*****563
传 真: 传 真: ****-*******
2014 年 9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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