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维修--(劳英路223号-225号公租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维修--(劳英路223号-225号公租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才招浦字[2014]62号
开标时间:2014-09-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所属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劳英路223号-225号公租房改造工程) 已由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4]基字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劳英路223号-225号公租房改造工程)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7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劳英路223号-225号公租房改造工程) 施工图规定的全部内容等,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浦城县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文规定的二级临时执业及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的一级临时执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13]5号)要求。完成备案的省外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备案企业的相关登记信息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9.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2日8:30时至2014年9月18日23:50时止,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0.90.11.177:8110/index.html)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根据网络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纳招标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书)和打印投标报名单(支付宝购买时的交易编码),同时在“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参加投标报名,并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K=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至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 9月 28日下午 3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招待所内)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电话: 189*****698
联系人: 茹伟国。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 350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浦城分公司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浦城县支行
开户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04
注明:投标保证金:“劳英路223号-225号公租房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模块点击相应的行业,点击要投的招标公告,进入该招标公告,页面显示该公告的详情,拉至尾页,点击“下载标书”跳出“选择标书购买方式”首次购买,选“匿名购买”之后,通过支付宝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已经购买过标书还需下载的,可以选择“输入交易编码下载”(即第一次购买的支付宝交易编码),直接下载。
2、投标人需打印支付宝购买时的交易编码,作为入场凭证。
3、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领取招标图纸。
4、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票据。
5、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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