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华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巡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成华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巡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询价采购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成华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
安全巡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询价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按照《成都市2022年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及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现状,拟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或机构开展第三方安全生产巡查技术服务工作。
现将询价采购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巡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资金:人民币 25万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目的
通过安全专业化社会服务,对成都市成华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巡查,全面掌握、了解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分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强化安全监管的建议和意见;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行政执法机关提供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线索;为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协助行政机关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宣传教育;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治,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巡查企业概况
成都市成华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共216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52家,重点工业企业110家,重点商超34家,重点餐饮企业20家。具体服务企业以服务周期内实际生产、运行企业单位为准。
三、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工作方式
1.每半年不少于1次全面巡查,根据工作计划自主开展工作。
2.配合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日常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3.配合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执法人员+专家+新媒体”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达到每一场执法即是一场普法的目的。
(二)工作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行业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包括现场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2.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性及其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以及企业现状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3.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资金投入。
4.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
5.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验证其真实性;检查企业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体系。
6.检查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工艺装置及其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含职业卫生)设施运行情况。
7.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及其宣传情况。
8.检查企业现场作业安全情况,如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情况、执行特殊作业(作业票)情况、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安全等情况。
9.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评估预案演练效果并及时完善预案、检查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动态管理情况。
10.检查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情况。
11.现场巡查结束后,汇总整理检查情况。
12.对开展巡查服务工作的各项资料进行收集建档,完成每阶段巡查工作后,汇总现场巡查情况,总结编写技术报告。
13.按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要求,采取“执法人员+专家+新媒体”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三)工作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2.供应商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配合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监管监察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3.服务年度内对每家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供应商工作期间要廉洁自律,不得私自收受被服务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
5.对每家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时,供应商安全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安全专家至少1人,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不限。
6.开展巡查工作时,交通车辆、安全检查设备(仪器)由供应商提供,并满足巡查工作需要。
7.供应商不配合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监管监察工作,或不主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且年度参与企业巡查工作次数不足80%的,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有权取消服务合同。
四、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基础理解与掌握、针对本项目的方案大纲(现场调查、方案设计等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工作组织进度、项目预期成果响应度、项目服务承诺等的实施方案。
五、商务要求
1.采购方式及询价要求: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询价采购,本次采购总价不高于25万元,各报价单位依照自身实力进行下浮报价,最终所有资格条件经评审合格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周期为1年。
3.服务地点:成都市成华区。
4.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完成第一轮巡查工作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待本项目所有内容完成并验收通过后釆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100%。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1.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询价采购。
2.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 (10%) | 10分 |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X10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如涉及)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失信企业,在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业绩 (12%) | 12分 | 供应商202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业绩,提供一项政府部门安全检查项目得4分,提供一项企业安全检查项目得1分,最多得12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3 | 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能力 (38%) | 38分 |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专家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6分;不配备的不得分。 2、项目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市(区)级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家资格的得3分,每增配一名得3分;不配备的不得分;最多得18分。 3、配备新媒体宣传专业服务人员3人得6分,不配备的不得分。 4、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每增配一名得2分;最多得8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4 | 安全巡查车辆、设备要求 (10%) | 10分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交通车辆、安全检查设备(仪器)等专业技术力量(附相关交通车辆、安全检查设备、仪器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仪器的合同以及交通车辆、设备、仪器实景照片)的,得10分;提供不全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5 | 实施方案(28%) | 28分 | 1、 项目分析(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项目背景认识(包括项目整体分析、服务关键点分析、服务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跟本项目釆购内容无关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2、巡查组织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巡查组织方案(包含项目理解、总体检查思路、巡查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跟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3、 人员设备配置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设备配置方案(包含项目人员配置计划、主要设备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跟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4、 工作进度及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及保证措施(包括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相应的协调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跟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5、 质量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巡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跟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类评 分因素 | |
6 | 服务 承诺 (2%) | 2分 | 供应商在成华区辖区内有办公场所的得2分;在中标后承诺设立办公地点的得1分。(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承诺函)。 | 共同评分因素 |
七、资格要求
1.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安全检查设备、仪器等专业技术力量.(附相关安全检查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仪器合同以及设备、仪器实景照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
八、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10:0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成华区红光路1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伏韵
电 话:028-********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红光路1号
日 期: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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