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山大道与金古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圆山大道与金古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圆山大道与金古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山大道与金古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高新区规划金古路东侧,圆山大道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测量面积约61亩、项目挖方量约36.2万立方米,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圆山大道与金古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通知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土石方工程60≥[挖方或填方工程]≥15万立方米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元(含暂列金******元);发包价:*******.93元(含暂列金******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 21日00:00至2022年05月05日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其中一种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5月05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草坂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栋916,邮编:******

电子邮箱:XMZDLZZ@163.com 电话:0596-******* ,传真:/

联系人:郑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漳州国家高新区

联系电话:0596-*******、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

标签: 场地平整 交叉口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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