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圩镇街道整治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2014年圩镇街道整治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万安县沙坪镇人民政府招标工程项目万安县沙坪镇2014年圩镇街道整治项目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万安县沙坪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万发改投资字[2014]124号
项目总投资796.69 万元
本项目投资
661.92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00 平方米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万安县沙坪镇2014年圩镇街道整治项目工程的街道立面改造、街道整治排水、街道人行道和行道树、街道整治广场;总投资约661.92万元(其中:Ⅰ标段街道立面改造部分约166.25万元,该标段已实施样板房约1/ 3,Ⅱ标段街道整治排水部分约213.67万元,Ⅲ标段街道人行道和行道树部分约180.91万元,Ⅳ标段街道整治广场部分约101.09万元)。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具体已工程量清单为准);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建造师)、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资格证书(必须与“吉安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相一致)和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1、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的“吉安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2、万安县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原件,三无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万安县沙坪镇人民政府①证明该企业2011年1月1日 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即在其他项目工程中兼任建造师,应在开标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提供书面变更批准手续,并将变更批准手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者变更无效;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在其他项目中兼四大员应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1日申请期限20天
申请时间2014年09月11日--2014年09月30日
联系人周欣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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