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酸及抗体检测招标公告
医院核酸及抗体检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核酸及抗体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22-A-538
二、项目内容
本院新冠核酸和新冠抗体检测项目正常开展,鉴于国内疫情形式,为应对突发疫情,核酸检测需求量急剧增加,为缓解新区及本院检测压力,医院根据疫情变化随时启动预案,加强核酸采样。因院内检测能力有限,故需第三方补充检测。2021年初日最高检测采样量达8000余人次,需要通过对外合作方式保障新冠检测工作的顺利完成,拟招标一家医学检测公司进行本院新冠检测项目外的检验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2000万元,服务期:2年,根据实际检测项目按单项总数进行结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企业以投标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自开展新冠核酸检测以来,未发生过相关重大检验事故(须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4月22日至04月27日,每日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TGBI创业服务中心1516号五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2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现场勘查
本项目不支持现场勘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TGBI创业服务中心1516号五层)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老师
2.联系方式:166*****003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3.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4.联系方式:02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TGBI创业服务中心1516号五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003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项目公告发布网址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
标签: 核酸及抗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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