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畅泰苗圃基地二期504省道泰兴段绿化草皮采购项目[QT20220400446]的招标公告
【泰兴市】畅泰苗圃基地二期504省道泰兴段绿化草皮采购项目[QT20220400446]的招标公告
畅泰苗圃基地二期504省道泰兴段绿化草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泰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畅泰苗圃基地二期504省道泰兴段绿化草皮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施工。工程所需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济川北路至阳江西路
(2)最高限价:43.12万元
(3)工 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清单中注明的畅泰苗圃基地二期504省道泰兴段绿化草皮等采购。
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付合同价的30%,余款待草种出芽率达到90%后付后一次性付清。
2.4供苗方式:中标人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地点、规格及数量进行草皮供应,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送货单并签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显示专业不明确,则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评审表”证明其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完工验收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6日17:30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即可,无需送达现场。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51*****920,支付时须备注缴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中须注明联系电话和招标文件接收邮箱地址。
5.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6、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泰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
联 系 人:毛科颖
电话:157*****0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五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话:151*****920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邮 箱: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职务: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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