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CJ2022-S-X-037催儂勺寡杭巷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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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之委托,对其采购的2022年度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全力推动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建设,打造“三枢纽”、建设“三示范”,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了用生动展示各项工作情况,现需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提供视频短片拍摄和制作等服务,维护交通视频号的发展,支撑日常新闻宣传。
(二)总结汇报片总体要求
1.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够高度概括苏州交通的内涵和宗旨,体现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的各项工作。
2.亮点突出,寓意深刻,能够突出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2022年度所取得的新成就。
3.感召力强、鼓舞人心,能够增强广大交通人的凝聚力和责任感,体现苏州交通面向未来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三)具体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完成视频短片共计40部,内容涵盖基础建设、运输服务、交通执法、公共交通、交通安全等,每条短视频时长30秒-1分钟左右。
2.成交单位负责视频短片的整体设计方案制定(整体创意、风格、表现形式,拍摄设计理念、创意策划设计、分镜脚本及其展示的风格等,创作思想,需要通过采购单位认可)、策划(包括脚本、解说词)、分镜头设计(画面序列、章节描述、画面说明及描述)、拍摄、后期制作(包括数字高清校色、动画特效、剪辑合成、音乐创作、音效制作、配音配乐、字幕制作与专业配音等,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
3.根据视频短片摄制需要,成交单位应合理综合运用实景拍摄、三维制作、航拍等手段表现。
4.器材及技术要求:前期拍摄应包含航拍手段进行外景拍摄,并使用大小摇臂和轨道、稳定器手段进行相关镜头的拍摄,拍摄器材要求利用4K摄影机拍摄。
5.在签定合同后,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可以在不增加影片数量的前提下,对影片要点的表现手法、要点内容和实现技术提出修改要求。
6.视频短片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年内采购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对本片提出更新、完善及修改要求,成交方应予免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季节景象、匹配现行政策、更新进展情况等)。
7.视频短片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后,由成交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于审查意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付符合修改要求和质量的下一稿成片。所有短片按照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修改后的最终定稿需在12月底之前最终全部完成。
(四)制作要求
1.技术水准
(1)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摄制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单位须制定完成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方案需现实可行。
(3)摄制人员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制作要求。
(4)拥有拍摄、编辑、撰稿、字幕、配音等专业要求。
2.硬件设备:成交单位须具有满足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3.工作团队组成: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合理,岗位明确。
(五)达到效果:实拍分辨率均达到3840*2160。调色系统用达芬奇DaVinci Resolve 16,拍摄全部采用电影级要求,素材全部为LF 16:9 ARRIRAW UHD: 3840 x 2160(.ari)模式,进行电影级调色水准。
(六)宣传片提交格式
宣传片成片视频以MP4格式导出4K、1080P和720P三个格式视频中文版本共三个版本,宣传片的压缩编码方式为 H.264或者H.265,分别以邮箱发送和U盘拷贝的方式交付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他要求
1.视频短片设计过程中运用的所有素材的使用权归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所有,并完整提供给甲方;视频短片版权归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单位不得使用相关资料,否则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不会承担因使用该视频片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如有发生此类情形,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含律师费用等)。
3.成交单位需在本次项目结束后,提供相关后续服务,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4.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尊重采购方意见并及时沟通。响应单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技术装备及技术团队,具有良好的快速反应和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5.响应单位需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为采购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保证采购人在相关业务中顺利使用各项成果。
6.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后续剪辑、改版、配音等售后服务。
(八)成果提交
宣传短视频40条。
(九)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拥有督导权,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视频内容或表现形式直至审定。
2.甲方应在付款期内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费用。
3.在合约期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或中止,需提前通知乙方。待甲方通知后,乙方方可继续实施。
4.乙方提供的成片不得侵权,如有纠纷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成片的所有版权。
(十)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合约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已商定好的内容如配音、画面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或中止,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文字、表格、图片、语音、视频、项目名单等其他所有信息。
3.影片中收集及拍摄的素材不得涉及侵权行为,如有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
(3)响应报价表(详见附件)
(4)服务偏离表
(5)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6)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并须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16: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2年4月21日10:0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创杰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响应单位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设备器材、视频制作加工、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响应单位是否列出相关费用明细,招标人均可以认为响应单位已在总价中包含了全部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六、综合说明及其他:
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若响应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费用:
(1)将服务转包他人;
(2)无法有效开展服务的其它行为。
4、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5、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响应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参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6.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6.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采购的失信信息:
(1)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七、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服务工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下的30%。支付前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
八、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十一、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
采购单位联系人:侯成成联系电话:051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 月13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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