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超与江河建筑工程公司案

张振超与江河建筑工程公司案

张振超与江河建筑工程公司案
2022年04月21日 16:15

我院受理的原告新疆江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振超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振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本院提出对涉案工程被告所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款进行鉴定,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踊跃参加报名,以协助我院快速审结案件。

联系人:金晓英 联系电话:199*****760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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