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线精伊霍线传输网改造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兰新线精伊霍线传输网改造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发 布 站:自治区
联 系 人:赵颖、伍波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安北至阿拉山口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范围:传输网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建筑面积(㎡):0计划投资(万元):0
类型: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4/9/11报名截止日期:2014-09-20 18: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要求资质专业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保价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乌铁计〔2014〕71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务处审核通过的技术规格书,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兰新线乌鲁木齐铁路局管内安北至阿拉山口段数据网改造、红层至阿拉山口段传输接入网改造、安北至阿拉山口站高开电源改造、安北至阿拉山口站高开蓄电池组改造,对精伊霍线精河至霍尔果斯段数据网改造、精河至霍尔果斯段传输网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兰新线精伊霍线传输网改造工程
包件号包件名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供货地点招标文件
售价/投标保证金
(元)
1兰新线、
精伊霍线
数据网设备
采购安装及倒接调试扩容核心路由器板件 个1乌鲁木齐铁路局3000/
400000
汇聚路由器台8乌西、哈密、奎屯、伊宁
接入路由器台205兰新线、精伊霍线各站,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三层交换机台104兰新线、精伊霍线各站,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数据网网管套1
防火墙套2调度楼和新客站各一套
数据网管本地
维护终端套5在汇聚点部署5套终端,能对本汇聚点下接入点网络设备进行管理
便携笔记本维护终端套8兰新线、精伊霍线各车间维护
数据网集装架套103
2兰新线、
精伊霍线
传输、接入
设备采购安装及倒接调试MSTP ADM 2.5Gb/s端74兰新线、精伊霍线各站,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2000/
250000
接入网设备NU端68兰新线各站,详见
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接入网局端OLT端4兰新线各站,详见
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3兰新线
高频开关电源和附属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及倒接调试高开电源套94兰新线各站,详见
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1000/
100000
电源及环境监控远端设备套35昌吉至阿拉山口站
电源及环境监控分中心设备套1奎屯通信车间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2、设备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包件1、包件2、包件3投标报价按照设备到安装地卸车后的费用、现场安装调试费用及本项目设计文件中涉及的所有设备倒接过渡及联调联试等费用的总价报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备品(件)及专用工具、运杂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全部设备的倒接过渡及联调联试费、安装材料费、配合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运费包括运输方式(火车或汽车)和运输里程。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3、供货时间: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前。
4、质量要求:投标设备必须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产品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包件1、包件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包件,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②、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设备入网许可证,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④、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包件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同等规模(数据网需满足汇聚层相当于华为NE40EX8/华三SR8808-X;接入层相当于华为NE20E-S8和NE20E-S4/华三SR6608及以上标准,路由器单笔合同的供货数量需满足200台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合同,并提供铁路干线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
包件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同等规模(传输设备需满足相当于中兴S385/华为OSN3500及以上标准,单笔合同的供货数量需满足70端及以上;接入网OLT和ONU设备需满足相当于中兴ZXA10 OLT C型和ZXA10 ONU C型,或者相当于华为UA5000(OLT)和HONET(ONU)及以上标准,单笔合同的供货数量需满足70端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合同,并提供铁路干线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
包件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同等规模(高开电源需满足单笔合同的供货数量90套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合同,并提供铁路干线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铁路项目不良质量报告、无售后服务不良反映,生产企业无合同违约现象。
⑥、投标产品须具有近三年内有效的省部级质量检测报告。
⑦、包件1、包件2投标人需向铁路局承诺中标后在后期的运行维护中,同类板件和配件的单价不得高于此次报价(物价上涨因素除外),不承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6日~9月20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见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内容及数量表,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内容及数量表,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9月22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4年9月22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4年9月22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4 年10月16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4 年10月16日10:3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赵颖、伍波
电 话:****-**************
传 真:0991-*******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0735
账 号:140*****0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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