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00503677c807015943eaac7f4b8d51122958)
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00503677c807015943eaac7f4b8d51122958)
发布时间:2022-04-21 09:00
标的名称 | 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 ||
项目编号 | 202*****0687 | 转让底价 | 2377.2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4-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5-19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资产类别 | 债权 |
标的描述 | 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 ||
转让底价(万元) | 2377.2万元 | ||
债务人 | 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债权本金金额 | 3962 万元 |
累计欠息 | 0 万元 | 本息合计 | 3962 万元 |
担保情况 |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23-********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行为批准机构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的债权基准日为2022年4月18日,债权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按程序向转让方咨询。实际金额、到期时间、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2、本次债权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重庆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须在挂牌期内到账,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时重庆联交所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互联网报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组成部分。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5、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即重庆联交所公布交易结果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重庆联交所领取《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债权转让协议》支付尾款。如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竞买保证金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6、项目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及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关联方;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除外)。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罗经理、方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 159*****515 177*****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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